(三)争取各方面的生态建设转移支付资金
鉴于陕北地区生态地位的重要性,国家必须加大对生态环境治理的投入力度,在政策上、资金上以及人力物力上给予生态保护和治理以保证和支持。由于财政转移支付、财政补助、专项基金等生态补偿的财政政策已有实践基础,其他机制的建立还有一段探索实践的过程,因此,建立健全生态补偿的公共财政制度是当前最主要的生态补偿途径。应从如下几方面增加对环境污染治理和生态恢复的转移支付。
1.申请国家重大专项转移支付。
考虑陕北地区重要的生态功能,国家有责任也有必要加大向其提供专项转移支付的力度,以调整和扭转陕北地区为其他地区生态收益买单的情况。在生态省建设规划中,应该将陕北作为生态示范区而给予重视和支持。申请国家给予陕北重大项目的支持,包括矿井水污染治理及回收、煤矸石综合治理及生态恢复项目,发电厂脱硫项目,焦化行业污染治理,城镇污水及垃圾处理项目,清洁生产、污水资源化、废物综合利用项目,生态环境保护项目,环境监测、监察、信息等监管能力建设项目等。另外,可考虑将特别收益金用于增强生态治理财力。国家最近对石油开采企业征收的特别收益金,可以考虑用来弥补石油开采地区群众的经济损失、用于石油开采地区的环境治理与恢复。通过生态补偿机制,解决企业发展与群众生产生活的矛盾。这也是实现协调发展、建设公平社会的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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