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及职能
目前,我国具有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职能的部门有农业部、卫生部、国家环保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另外,商务部和国家丁商行政管理总局在行使其职能吋,也涉及到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这些部门各司其责,共同组成了我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各部门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能见表6-1。
从各部门的相关职能来看,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还是一个比较松散、缺乏高度统一协调机制的体系,有待于进一步完善。例如从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分下来看,农业部主要侧重于产前投入品的管理和产后产品质量的检验检疫,对产中规范操作介入较少;卫生部的职能主要集中在对上市食品的质量抽查和重大食物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方面,对食品加下和生产过程的监控管理投入力度不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为行政级別的限制,无法协调与其他部门的活动,不能充分发挥其监督管理职能。大多数情况下,各部门只是在本部门的行政职能范围内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活动,部门之间缺乏横向联系和沟通,协作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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