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导论
长期以来,城镇化问题一直受到国人的关注和热议。之所以如此,其主要原因在于城镇化战略模式的选择和相关决策的制定及实施涉及人们的切身利益。由于历经了计划经济时期、转轨时期和市场经济时期三个阶段的起伏跌宕,中国城镇化过程的得失给人们留下了太多的思考空间,同时也激发了学者们对中国城镇化未来发展道路的研究兴致。笔者也尝试从城镇聚集经济这个维度来探讨我国城镇化的历程、模式选择、制约因素及相关制度创新,希望对学界同仁后续的深人研究有所启迪。
一、问题的提出及选题意义
改革开放以前,我国在计划经济体制下选择的是一条政府发动型的“自上而下”的城镇化道路。为了配合“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的实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重工抑农”、“重城抑乡”的制度法规,其结果一方面直接导致了城乡对立的加剧,拉大了城乡差距,固化了城乡之间的不平等关系;另一方面致使我国城镇化发展水平严重滞后,到l978年,我国的城镇化水平仅为17.9%,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滞留在有限的土地上,陷入长期贫困。改革开放以来,在广大农村地区至少发生了两个巨大变革:一是随着农村土地家庭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的推行,长期凋敝的农村经济焕发出勃勃生机,农民收入迅速增加,积累了一笔数量可观的自有资金,为其日后进入城镇谋业、居住奠定了物质基础。同时,农民生产热情的高涨释放出巨大的生产效率潜能,促使农村隐性失业逐渐显性化,大批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从土地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亟须转移到非农产业就业;二是有利的市场环境和机制优势推动乡镇企业的蓬勃兴起。回顾乡镇企业的发展历程,其产生和发展始终与农村经济息息相关。在其初创时期,农村社区提供了廉价的劳动力、土地、资金等生产要素,这对当时“名不正,言不顺”的社队企业来说至关重要。随着乡镇企业的发展壮大,它在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援小城镇建设等方面都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然而,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随着“买方市场”的到来和乡镇企业自身机制优势的逐渐丧失,乡镇企业的发展陷入困境,进而相对地、有时甚至是绝对地减少了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吸纳,其结果必然减慢了农村劳动力非农化的过程,延缓了城镇化的进程。近几年,“三农问题”之所以愈演愈烈,在很大程度上正是20世纪80年代中期至90年代中期乡镇企业和小城镇辉煌时期所掩盖的众多矛盾的激化和显现的结果。尽管解决“三农问题”要涉及诸多领域的相应变革,但农村城镇化乃是其中最重要的核心问题。只有农村城镇化的健康快速发展,才能利用其有利的区位优势,发挥一定区域内增长极的辐射、带动作用,广泛吸纳分散布局的乡镇企业向城镇聚集,共享城镇分工效应、规模效应和聚集经济效应的利益;只有农村城镇化的健康快速发展,才能吸引农村剩余劳动力到城镇经商、就业,从而推动城镇篇三产业的发展,进一步扩大城镇对经济活动和人口的承载量;只有农村城镇化的健康快速发展,才能提供更多风险较低、收入预期较高的就业岗位,促使进镇农民彻底放弃原有承包土地,有利于推进农业的产业化和规模化。
毫无疑问,在我国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出现了分散布局、特色不明显、规模偏小、聚集能力偏低等问题,但是切不可就此断言城镇化走到了尽头。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有一个从无序到有序、从混乱到规范的过程,城镇化的发展也概莫能外。从一定意义上讲,城镇化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不仅不是城镇化发展过头,而恰恰表明城镇化发展不足,发展的问题有待于在未来的发展中得以缓解和根除。据估算,在未来五十年,有近5.8亿农村剩余劳动力等待向非农产业转移,我国现有各类城市656座,如果依靠这些城市来吸纳这部分劳动力,则每座城市平均要安置约90万人15就业,这对于深受“城市病”困扰的大中城市而言,根本是不可能的。再者,随着产业结构向纵深发展和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大批的城市职工将面临结构性失业。因此,在我国国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中,受到最大冲击的正是大中城市。即使考虑到城市自身的发展,包括城市数量增加和容量扩大,城市也难以容纳如此之多的农村劳动力就业。总之,在目前情况下,由于大中城市聚集不经济现象的普遍存在,决定了大中城市难以承担中国城镇化之重。
相比之下,小城镇反而显示出在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方面的比较优势。首先,在一个结构完整的城镇体系中,小城镇的数量最多、基数最大。我国现有2500个左右的县城和20000多个建制镇,出于规模经济和聚集经济的考虑,可以选择2500个号城和5000个规模较大、有发展潜力的建制镇作为未来五十年的发展重点。按每座县城吸纳10万人、每个建制镇吸纳6万人的规模推算,两项合计共可安置5.5亿农村劳动力就业。再考虑到随着大中城市功能的不断完善和产业结构调整逐步到位,大中城市吸纳剩余近一个亿的农村劳动力应该不成问题。其次,就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成本而言,小城镇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从经济成本来看,小城镇比较优势显而易见,如果农村劳动力转移到小城镇就业、定居,就免去了他们频繁奔波于城市和农村之间的奔波之苦,既节省了时间,又减少了交通支出。从社会和心理成本来看,在中国这样一个深受儒家文化影响的国度,亲情和乡土意识在人们的日常交往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如果让农村劳动力彻底割舍他们浓郁的乡土情结,一次性转移到异地一个完全陌生的城市环境中去谋生计,最起码在短时期内是很难接受的。
由于小城镇在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引导乡镇企业集聚发展和推动第三产业繁荣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所以,把城镇化作为研究的重点不仅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而且具有更为紧迫的现实意义。
二、研究视角的选择
从20世纪80年代初以来,关于我国城市化具体模式的选择一直是理论界讨论的一个中心问题。学者们从不同研究领域出发,提出了至少三种城市化模式:大城市中心论、中等城市中心论和小城镇中心论。总体上来看,倡导前两种城市化模式的学者们主要是从规模经济效应的角度来强调城市规模与经济效益之间的正相关性,并借此贬损小城镇中心论。然而,在相关的讨论中,他们有意无意地忽略了五个关键性的问题:
一是到目前为止,没有任何人能够从理论上或实践中证明何为城市的最佳规模,尽管许多学者都曾尝试通过实证分析得出一个城市人口最佳规模临界值,可惜至今仍没有找寻到科学的答案。
二是审视国内外城市化发展过程,不难发现片面强调大中城市的发展,必然带来严重的“城市病”。拉美国家以大城市为主的城市化战略所带来的灾难性后果便是有力的佐证。
三是城镇作为一个特殊的空间聚落形态,其产生和发展除了受惠于自身所拥有的规模经济效应和分工协作效应之外,城镇聚集经济效应作用更是功不可没。城镇作为一定区域内具有区位优势的增长极,相对于其辐射的经济区域而言,它所产生的聚集经济效应丝毫不亚于大中城市。事实上,城镇的综合效应既应表现在量上,更应体现在质上。
四是在一个完整的金字塔式的城镇体系中,处在塔顶的是少数大城市,处在塔中部的是数量较多的中等城市,而处在塔基的则是数量最多的小城镇。即使在美国、德国这样城市化率达75%以上的高度城市化国家,小城镇的数量仍然占绝大多数,小城市所容纳的城市人口占总城市人口的比例高达65%以上。截至2007年末,我国城镇人口达到5.94亿,城镇化水平44.90%,即使与发展中国家的平均值50%相比,仍有一段不小的差距。因此,对于地区生产力水平参差不齐、农村人口众多的中国而言,过早地走大中城市为中心的发展模式,在理论上是不可取的,在现实中也是行不通的。
五是我国的大中城市主要集中在狭小的东部沿海地区,而在广阔的中西部地区城市的数量相对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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