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主计制度正式成立、成长与退出
1931年3月,主计处正式成立,但因为各机关组织之间关系错综复杂,而且适逢国难,推行新制度非常艰难。卫挺生对当时情况总结如下:“自民国二十年主计处成立以来,迄今数年,其制度仍未能充分推行。即在中央各机关,办理岁计会计统计之人员改隶属于主计处,亦最近始商有办法,而尚未充分实现。而中央对于推行此种制度仍未能充分实现。而中央对于推行此种制度之决议案,经过全体大会及中央政治会议者,已有六七次之决议,以促其成。原推行之成绩,中央尚未完全实现,地方尚未开始举办。此其制度推行之艰难有如此者!……超然主计人员之联综组织,最先实施者为铁道部……继铁道部而推行者为交通部……此外成绩尚少。而积极作梗俾新制度无由贯彻者,亦尚大有人在也。”①可见当时的推行工作并不顺利。
1935年以后,主计制度逐渐进入成长时期,虽然1937年、1938年受到中日战争影响,但抗战进入后期以后,政府注意基本建设工作,不遗余力地推行主计制度,各项主计法令依次公布实施,如预算法、决算法、会计法、统计法,为主计制度全面实施提供了制度层面上的保证,实施机关也从中央扩充到地方。主计制度在推行过程中,内忧外患,交相煎迫,虽然最高当局倡导有方,主管机关经营得力,但是还不能够完成其预期的使命,这是主计制度施行以来最大的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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