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进一步施压
美国的对外贸易政策常常体现出侵略性单边主义的特征,在与贸易伙伴国开展贸易时常常对伙伴国施压,迫使其作出对美国有利的行动(Kmgman,2000)。在对华贸易政策发展的第二阶段,美国已经频繁向中国施压;而到了第三阶段,随着对华贸易逆差的不断扩大,美国则在贸易领域针对一些敏感问题进一步向中国施加压力。
第一个施压的领域是知识产权保护。多年来,美国先后对中国及许多发展中国家宣布使用“特别301条款”,事先却不与这些贸易伙伴磋商。近年来,美国全然不顾中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取得的成绩,从未停止过对中国关于该问题的指责,并且自2001年以来呈愈演愈烈之势。美国每年都要发表一份年度特别“301”报告,多次把中国列入“重点观察国家”名单。在《2,003年中国履行WTO承诺报告》中,美国再次指责中国在履行知识产权保护的承诺中缺乏有效的执行力度。这一阶段,美国在知识产权领域向中国施压的另一个重要途径是通过所谓的“337调查”①。对于遭受调查的中国产品而言,其直接的后果有两种情况:一是经过337调查后,ITC作出普遍禁止进口令,如果总统批准,则涉案的相关产品直接被拦在美国国门之外;另一种情况则是通过努力与发起“337调查”的申请方达成和解,但其代价却是要支付高额的专利许可费。2004.年第三季度,中国的DVD产品被迫收缩出口就是在遭受“337调查”后被要求每出口一台DVD机要支付6美元的专利许可费造成的。
第二个施压的领域是敦促中国履行人世承诺,加快市场开放和体制改革。中国加入WTO之后,监督中国履行人世承诺成为美国对华贸易政策的重中之重。USTR于2006年2月发布的中美贸易关系报告中指出,除知识产权保护以外,中国还在其他几个重要领域未能有效履行人世承诺:在服务业方面,中国继续通过使用不透明的审批程序,过分烦琐的许可和经营要求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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