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美国贸易自由化进程中贸易调整援助制度
盛建明
一、研究问题的现实意义
自WT0诞生至2006年年底的12年间,业已向WT0秘书处通报的新增的区域贸易安排(RTA)和自由贸易协定(FTA)的数量已达243个,这几乎是GATr阶段48年间累计通报数量(124)的两倍之多①。WT0的这一官方统计数据表明:近年来区域贸易安排(RTA)和自由贸易协定(FTA)数量的增长是十分迅猛的。不仅如此,上述旨在加速双边贸易或区域贸易自由化进程的原有协定或安排无论在成员范围上还是就其经济贸易一体化水平来说,都有质的飞跃。以FTA为例,最早的FTA的目的颇为单纯,只是旨在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实行自由化承诺,而且对伙伴国开放市场的货物范围和服务门类较为有限,但是2004年欧盟与印度达成的自由贸易协定,不仅在以允许市场准人的货物目录和服务门类表示的自由化水平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而且在经济社会政策的协调方面达到了无所不包的广度,其性质已从单纯的贸易自由化协定升华为囊括从贸易促进和投资保护,从知识产权保护到环境保护合作,从竞争政策协调到能源领域合作等各个方面的全方位的伙伴关系安排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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