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彦君,女,1968年生,河南省舞钢市人。1992年毕业于河南财经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在平顶山神马集团法制办任企业法律顾问。2003年7月毕业于河南大学法学院刑法学专业,并获得硕士学位。2003年进入河南城建学院法律系工作。2009年6月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刑法学专业,并获得博士学位。2009年7月进入河南财经学院法学院工作。曾经参编《公司企业犯罪案例评析》、《渎职罪的理论与司法适用》两部著作,并在《中国刑事法杂志》、《海南大学学报》、《甘肃政法学院学报》、《中国海洋大学学报》等杂志上发表论文20余篇。
赵学彬,男,1974年生。法律硕士,华中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1997年7月中国政法大学毕业后,历任平顶山市石龙区检察院书记员、助理检察员、检察员、主诉检察官,2002年lO至2008年6月任平顶山市石龙区法院副院长,2008年6月调入河南省南水北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赵学彬长期从事司法实践,具有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和较高的法律理论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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