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刑法的基本问题
001 我国现行的刑法是什么时候通过的?经过了几次修改?
我国现行刑法是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修订的,通常称为“97刑法”(修订前的刑法称为“79刑法”)。1997年刑法修订后,于l999年12月、2001年8月、2001年12月、2002年12月、2005年2月、2006年6月先后经过了六次修正,最近的一次是在2006年6月29日。
002 什么是刑法的溯及力?我国“97刑法”是否具有溯及力?
刑法的溯及力,是指新刑法溯及既往的效力。即刑法制定后,对以前发生的未经审判或者判决未确定的行为是否适用:如果适用,新的刑法就具有溯及力,否则就没有溯及力。
我国“97刑法”(下称“新刑法”)第12条确定的溯及力原则是“从旧兼从轻”,即1997年10月1日新刑法施行以前的行为,一般不适用新刑法,但当该行为在“97刑法”中不认为是犯罪或者较“79刑法”处刑较轻时,适用新刑法。另外,1997年10月1日新刑法施行以前,依照当时的法律已经作出的生效判决继续有效,不再适用新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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