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勤国,男,1957年生,浙江绍兴市人,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武汉大学民商事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广西大学法学院名誉院长、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高级访问学者、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研究学会副会长、教育部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982年从西南政法学院毕业后师从武汉大学戴谆隆先生、余能斌先生。著有《经济体制改革时期的民事立法》、《占有概念的历史发展与中国占有制度》等论文论著近百篇(部),先后获省部级优秀成果一等奖二项、二等奖三项、三等奖三项,省部级教学优秀成果一等奖二项。1992年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998年获全国优秀教师称号、2003年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2006年被评为第二届国家级教学名师,2008年获宝钢优秀教师特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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