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立法目的与依据]为了改善动物的生存环境和生存状况,构建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提高人类生活质量,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立法说明】本条是关于动物福利法立法目的和立法依据的规定。就动物福利法的立法目的而言,首先应该解决的问题就是:动物福利法究竟是为了动物本身的自我价值实现,还是通过尊重和保障动物的福利来最终改善和提高人类的生活福利和生存质量。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既关系到动物福利法具体条文的设计,也关系到动物福利法制定出来后能否得到社会民众的支持,能否产生社会效益的问题,因此非常重要。从目前的立法实践和理论研究来看,关于动物福利法的立法目的有两种不的观点:一种是为了动物本身,即保护动物及其生存环境。通俗地说,只要你对动物好就行了,至于为什么对它好,有可能是因为好奇,有可能是为排遣孤独与寂寞,有可能是为了生命的健康等等,可能每一个人都有不同于他人的理由,但这不应该是立法者所要考虑的事情。持这种观点的人绝大多数认为动物具有诉讼法上的主体资格,在法律上享有独立的地位。另一种观点认为,动物福利法的立法目的应该是通过提高和改善动物福利的方式来改善和提高人类的生活质量。中国绝大部分的动物福利法理论研究者都持这种观点。笔者认为,从制度设计的角度来讲,确实是没有必要在条文中写进“提高人类生活质量”的字样,因为无论是出于什么目的,要达到“改善动物生存环境,构建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这一目标,但是法律制定出来是要在社会中实施的,要产生立法者所期望的社会效果,并非仅仅是法律的出台这么简单。在中国经济发展水平比较落后,民众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相对较低的情况下,如果不说明制定《动物福利法》对改善人类生活质量有什么帮助,仅仅是为了保护动物本身的话,恐怕很难获得社会民众的支持,很难激发民众遵守该法的积极性,因此,还是有必要在立法目的中写进“提高人类生活质量”的内容。其次,关于我国《动物福利法》的立法依据。《宪法》是我国所有法律的立法依据。《宪法》第9条第2款规定:“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第26条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这两条规定可以视为我国《动物福利法》的立法依据。动物从宏观上看是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和生活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自然资源、改善生态环境和生活环境理所当然包括保护动物资源、尊重和保障动物福利。换句话说,保障和改善动物福利也是保护自然资源、改善生态环境和生活环境的内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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