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振中,男,1964年生于河南省平顶山市,1989年毕业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英语系,获英国语言文学学士学位;1993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刑法学硕士学位;2000年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获国际法学(国际商法方向)博士学位。现任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案例研究专业委员会理事,能源法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理事,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英国皇家特许仲裁员协会会员(MCIArb021151),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具有国际商务师资格和全国企业法律顾问资格。曾先后到日本野村证券株式会社、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公司、韩国外交通商部研修、讲学。2000年前曾任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企业改革处副处长,法律处副处长,高级经济师。 主要学术成果:专著《美国证券法上的民事责任与民事诉讼》、《公司高管犯罪的警戒线》等;合著《国际经济法案例教程》、《行为法学》、《刑种通论》、《中华法学大辞典》、《中国惩治经济犯罪全书》等;主编《扰乱市场秩序罪》、副主编《经济法案例教程》、执行主编《中国石油天然气法律法规汇编》;参加翻译《中国审判案例要览》(中译英)、《元照英美法词典》(英译中)等著作;在《知识产权》、《法学杂志》、《政治与法律》等法学核心期刊及省部级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十多篇。
赵秋雁,女,1975年出生于黑龙江省北安市,2005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经济法学博士学位。现任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副教授,院长助理,兼任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主要研究方向:经济法、国际商法和电子商务法。近年来,两次合作获得北京市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2005年、2009年);参撰《经济法学》、《环境资源法》、《中外财政法律制度比较研究》等多部著作教材;在《法学杂志》、《当代经济科学》、《国际经济合作》等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论文十余篇,其中,论文“论涉外经济法的地位和作用”获13省市区法学会第24次经济法学术研讨会“中国经济法三十年”学术论文三等奖,论文“网上银行的法律问题与对策初探”获北京市法学会经济法学1998年、1999年会学术论文二等奖。
谭柏平,男,1966年生于湖南省耒阳市,2007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获经济法学博士学位,现任教于北京工业大学经管学院法学系,兼任北京市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理事,北京市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理事,法律出版社高级策划编辑,北京市东泽律师事务所律师。主要研究方向:经济法、环境与资源法。近年来,著有《海洋资源保护法律制度研究》(独著,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环境资源法》(主编,北京工业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中国循环经济法论》(参撰,科学出版社2008年版)等;在《联合国自然资源论坛》、《法学杂志》、《政治与法律》等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十余篇,其中,论文“论我国海岛法的基本制度”获“第二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优秀论文奖(2007年),论文“海域物权制度之我见”获“北京市法学会2007年度优秀成果奖”(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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