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劳动合同法概述
第一节 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一)劳动合同的概念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7年6月29日通过并公布,于2008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该法的公布施行,是我国劳动立法进程中又一重要的大事,。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它不仅丰富劳动法律制度的内容,而且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我国劳动合同法律制度,必将对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与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虽然《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制度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详细的、专门的规定,但是对劳动合同的概念却没有进行相应的规定。对此,我们可以从1995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找到相应的说明,该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基于此,劳动合同是确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法律形式,具体来说,它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就是否确立劳动关系、怎样确立劳动关系、确立什么样的劳动关系进行协商谈判以达成合意,进而明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相互间权利义务关系的约定。由此可见,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维系的纽带,对促进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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