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法制报告
2008年中国证券市场法制研究报告
2008年次贷危机引发的国际金融危机愈演愈烈,从虚拟经济领域到实体经济领域几乎都遭受重创,而处于成长阶段的中国资本市场更是难以独善其身。上证综指自2007年10月创出6 124点历史高点后一路狂泻,最低跌至1664点,最大累计跌幅逾70%,沪市总市值由年初时的27万亿元缩水至年底的10万亿元以下;市盈率从接近70倍骤降至l5倍,其惨烈程度可谓是中国股市十八年历史上绝无仅有。
2008年的金融危机,用最现实的手法警示了现代资本市场一旦失灵给整个社会和投资者所带来的巨大损失,也警示我们只有不断完善资本市场的法制建设,以法律制度来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才是治市之本。
一、2008年中国证券市场法制概况
在充满困难和挑战的2008年,提高市场效率、维护市场安全仍是证券市场立法、执法和司法的焦点。上市公司、证券公司等市场主体的规范运作问题、发行制度改革问题、股改后大小非流通问题、融资融券交易问题、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问题、基金法与期货法的立法问题等等构成了2008年资本市场法制建设纵深化发展的主旋律。
对2008年证券市场法制建设起到纲领性作用的应属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共同制定的《金融业发展和改革“卜一五”规划》以及《关于金融支持服务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这两部规范性文件是当前统领金融业发展和改革的中长期规划。针对证券市场发展,文件提出了提升证券业综合竞争力、适当放松管制等多项建议,在宏观层面为资本市场建设明确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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