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司投资融资法律概述
一、合同法是公司投融资行为的法律基础
从投资者酝酿设立公司起直至清算、解散公司,处处离不开合同。投资者筹划设立公司需要签订出资协议(或者股东协议),公司向银行贷款需要签订贷款合同、抵押合同(或者质押合同、保证合同等担保合同),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需要签订买卖合同(或者采购合同、销售合同)、租赁合同、代理合同等各式各样的合同、协议,公司建造厂房等设施需要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转让合同、设计合同、施工合同、监理合同等合同,公司进行股权投资或者实施收购兼并需要签订投资协议、并购协议等文件,公司进行股权融资更需要签订一系列复杂的合同、协议,公司清算、解散也需要签订财产分配协议等文件。
签订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最根本的法律依据是合同法。我国现行《合同法》是1999年颁布并施行的。《合同法》就合同的原则(如诚实信用原则、平等原则、公平原则等)、合同的订立(包括合同的形式、合同的基本条款、订立合同的方式等)、合同的效力(包括合同的生效、失效、有效、无效、变更、撤销等)、合同的履行(包括履行原则、履行抗辩、代位权和撤销权的行使等)、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违约责任等作了全面的规定。同时,针对买卖合同等十五种常用合同的具体情形又详细规定了具体的法律规范,其中包括借款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等与公司投资、融资直接相关的合同。
此外,我国1987年施行的《民法通则》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根据长期的司法实践而颁布的众多有关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除、效力认定、违约责任等方面的司法解释也是公司在投资、融资活动中应当遵循的基本法律规范。
不同类型的合同,其权利义务关系也不一样;即使是相同类型的合同,不同的合同主体的关注点也会完全不同。因此,在签订具体的投融资合同时,不可能根据某些模板、范本或者格式文本签订合同即能达到交易的目的,而是应当在专业人员(如律师)的帮助下起草、修改合同。但是,无论什么类型的合同,都应当依据《合同法》和相关的司法解释订立和履行,其必然也有很多共通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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