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预断案情的逻辑艺术
侦查活动中的侦查思维应该说是从接到报案开始的,直到案件告破进行结案。刑警们在接到报案或赶赴现场进行初步查看时,第一思维就是要推断案件是否真的存在,构不构成犯罪,其大概是什么性质的犯罪,以便确定需不需要立案及展开进一步的侦查。人们通常把这个过程称为“预判案件”或“预断案情”。
经过对案情的预断,假如确定案件并不存在,那就没必要调动警力进行后续侦查了;假如案件存在并准确断定了案情的属性,那也明确了下一步开展侦查的方向。可见,如果预断案情正确,就可以大大节约侦查成本,使整个侦查过程既快捷又有效;如果预断案情错误,就会对以后侦查活动产生误导,甚至让人远离案情的实际情况而走向歧途。
预断的第一步是确定真假,即到底是真实案件还是虚假案件。这相对来说简单一些,但对真实案件进行初步定性的第二步就比较复杂了。就拿命案来说,就有自杀、他杀和意外死亡之分,而他杀又可分为仇杀、财杀、情杀等,仇杀还可包括直接私仇杀人或间接雇凶杀人等。现代社会条件下的犯罪分子往往是高智商者,他们善于伪装并懂得反侦查,他们或制造假象,诱使刑警误判案件性质,或隐蔽、破坏现场,造成侦破困难。
这一切,一方面要求刑警们必须对案件情况给出明确的预判,另一方面则要求刑警们必须技高一筹地准确进行预断。要做到这一点,除了熟知侦查业务外,还一定要掌握逻辑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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