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的故事:<证据组合论>通俗演绎》:
由于物证的物理、化学、生物等特性千差万别,需要相关的科学理论和技术方法才能进行准确解读,而这又涉及种种复杂的学科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专业方法,通常都是通过相关专业领域内的专家进行检验鉴定,提出正式的鉴定意见,与所收集的相关物证一道在证明案件事实时作为证据。在有些情况下,书证的用纸、笔迹、用墨、装帧等有关专业问题,也需要相关领域的专家进行检验鉴定,提出鉴定意见。由于专家在技能、经验和品性上可能存在的不足,专家鉴定意见也有可能出现错误。
我国广为人知的石东玉杀人案的错案,其中就有物证鉴定失误的原因。1989年4月6日早晨,伊春市友谊林场的护林员关传生被杀,法医检验死者创口后认为,创口是一把匕首式的军用刺刀所致,该刀可能为单面刃刀具,刃宽2.2厘米左右,长不短于10厘米。经过排查,锁定与关传生家隔壁刚从部队转业回家的石家长子石东玉为嫌疑人。认为他有作案时间,刚从部队回来可能有军用刺刀,石东玉应了解关传生的活动规律,石东玉发案当晚去过现场附近。因此,警察传唤了石东玉,并对其家进行了搜查,发现一件军上衣的右侧前衣襟被撕掉,掉了三个纽扣被装在脱衣服口袋里,衣服的前心后背处有血迹,并发现一把黑塑料把的单刃水果刀。
经公安局检验鉴定,确认军衣上有两种血迹:衣领上有O型血,前襟上有A型血。而死者关传生的血型为A型,与军装前襟上的血型相吻合。水果刀上没有检出血迹,但刀刃与死者伤口吻合。经审讯,石东玉交代:“身上的血迹是与弟弟石东国吵架动了手,弟弟的鼻子被打流血,纽扣也是打架时被扯掉的。我爸拉架手指被弟弟拿的剪刀扎着出血了,我用前襟按住我爸的手指给他擦了。”侦查人员核实,兄弟打架属实;检验三人血型,石父与石东玉的血型均为A型,石东国血型为O型。侦查人员对石东玉进行了连续8个多小时的审讯,石东玉终于承认是他杀害了关传生。此案由伊春市中级法院判处石东玉死刑。石东玉上诉后,黑龙江省高级法院二审认为事实不清发回重审。1991年9月19日,伊春市中级法院判处石东玉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石东玉在宣判笔录上写了“不服,上诉”,后来又改为“不上诉”。1994年4月,抢劫案犯马杰检举梁宝友是杀害关传生的真凶:梁宝友告诉马杰,他是先用扎枪扎、后用刀子捅死的。但是,梁宝友已经因与人斗殴被刺身亡。后经梁母证实,梁宝友在生前确实告知其母亲自己因为要杀与家里有仇的夏宝喜而误杀了关传生,并跪求母亲原谅。公安机关开棺采集了关传生的骨头和毛发,送北京市公安局刑事技术部门鉴定,鉴定意见是:被害人关传生的血型为AB型,石东玉军装上的血型有AMN型和OMN型,石父、石弟的血型分别为AMN型和OMN型。石东玉军装上没有被害人关传生的血。1995年4月12日,黑龙江高级法院再审宣判:原审的事实和证据失实,宣告石东玉无罪。4月22日,石东玉被无罪释放,并获得国家赔偿。终审法院认定“原审的事实和证据失实”有五点原因,其中第一点就认为,石东玉军装上的血迹不是被害人关传生的血迹,原审认定的血型鉴定结论错误;第二点认为,尸检照片表明尸体上的创口为单刃和双刃两种刺器形成,原审认定法医判断为单刃水果刀的结论错误。可见,虽然物证收集和保管都到位,但对其中的物证血迹和死者伤口的检验鉴定和判断出现了失误,使对案件事实的判定与客观事实大相径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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