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光权,重庆市人,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副检察长等职。2001年2月至2002年3月,在日本名城大学法学部任客座研究员。
出版《注意义务研究》、《刑法诸问题的新表述》、《法治视野中的刑法客观主义》、《刑法各论讲义》、《刑法学的向度)》、《刑法总论》、《刑法各论》等个人专著8部;合著、主编、参编《刑法学的现代展开》(与陈兴良教授合作)等刑法学著作20余部。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法学研究》、《中外法学》等刊物发表论文100余篇。
2002年获第七届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2003年获第三届“胡绳青年学术奖”;2004年获清华大学“学术新人奖”(清华大学青年学术成果最高奖).2005年获第一届中国青年法律学术奖(法鼎奖)银奖;2006年获司法部优秀法学科研成果二等奖;2008年入选北京市社科理论人才“百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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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论体系是整个刑法理论的轴心,犯罪论运转不灵,刑法学这架机器自然就“失灵”。
我的出发点和归宿都很简单:对于只列举犯罪构成诸要件的理论,必须改造为更为“讲道理”的犯罪论体系!
——周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