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行了多年的市场经济之后,不少的中国人富起来了,赚了花不完的钱,昨天驾着宝马,今天驶着奔驰,愁着明天开什么。物质生活已经相当丰富,精神生活仍然异常贫乏。到处是俱乐部、权金城,还有各色各样的洗浴中心,吃着、喝着、洗着、被揉搓着,不知不觉地沉睡到天明,然后,开始新一天的赚钱。人们不回家,不是因为没有家,家里的房子虽然足够大,也足够豪华,却无法得到家的感觉,所以,只能生活在别处。外面是物欲狂欢,里面是精神困顿。面对“文革”造成的道德滑坡,道德法庭在20世纪80年代的中国开始盛行,后来的道德恐慌又使人们陷入道德麻痹之中,于是,电视上过去常见的道德法庭变成了今天不断上演并且收视率极高的人间剧场。熟视了这种生活场景,还要谈论道德问题,就多少让人感到脸红。虽然一位名人几年以前曾声称“经济学家不讲道德”,但是,法学家总是不得不讲道德。在此,我想梳理一下法律与道德的异同,并就道德在法律的效力、法律的制定和法律的实施方面应该发挥的作用略陈浅见,以求教于各位贤达。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