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案例数量逐渐增多。从1985年起在《公报》上公开发布案例。先是季刊,后为双月刊,从2004年起改为月刊。1985年第1期的《公报》刊出了4个典型案例,其中2个刑事案例:“樊明、刘希龙故意杀人、强奸案”、“苏锋故意杀人案”;1个民事案例:“廖昌颐与廖抡万房产纠纷案”;1个经济案例:“南京市江浦县工程塑料厂与本厂成型车间承包合同纠纷案”。从1985年到1998年的11年间,《公报》为季刊,每年发行4期。1985年登载了8个刑事案例、4个民事案例、2个经济案例,1个海事,计15个案例。1993年登载了5个刑事案例、7个民事案例、5个经济案例,3个海事案例,2个行政案例,计22个案例。从1999年至2003年的5年间,《公报》为双月刊,每年发行6期。例如,2003年登载了7个刑事案例、18个民事案例、7个行政诉讼案例,计32个案例。2004年以来,《公报》从过去的双月刊改为月刊,选用的案例数大幅增加。2006年登载的案例为60个。这为了解裁判规范、预测裁判发展趋势提供了相对充足的案例材料。
4.增加“审判长简介”。特别是“裁判文书选登”,还设有审判组织的成员名单,特别是“审判长简介”栏目,对审判长的出生年份、受教育状况、曾任职务以及现任职务等情况做了简单的介绍。例如,“大庆市振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大庆市人民政府债务纠纷案”的合议庭成员为:“审判长纪敏审判员冯小光代理审判员关丽”;“审判长简介”部分:“纪敏高级法官:1947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历任最高人民法院告诉申诉庭庭长、审判监督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现任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这种做法,鲜明地突出了法官的个性,使法官由幕后走向台前,并且读者基于法官的个性因素分析其审判行为特征,可以相对准确地预测裁判的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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