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紧张的北京奥运会、残奥会筹办工作中,法律事务部员,工结合业务实践,撰写、编辑了《北京奥运法律事务的足迹——北京奥组委法律事务部纪念文集》。《北京奥运法律事务的足迹》反映了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法律实践中的一些探索、体会、思考和经验,对于我国奥林匹克法律研究,对于大型活动的法律实务,都有重要借鉴意义。大规模的奥林匹克法律实践在我国尚属首次,况且《北京奥运法律事务的足迹》也并非针对北京奥组委法律工作的全面总结、理论研究,因此书中不可避免地会有疏漏和不足之处。从文史研究的角度来看,有关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法律事务的文献和学术研究成果,今后将逐步推出。我相信,今日嫩枝探伸,必是他日青盖亭亭。
作为北京奥组委主管法律工作的执行副主席,我欣慰地看到,在北京奥组委的法律实践中,一批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熟悉奥林匹克事务和国际体育规则的法律专门人才成长起来。北京奥组委法律事务部是一支忠于法治、精通业务、团结奋斗、奉献奥运的团队,他们在日常工作和团队建设中,用辉煌的事业号召人,用法治的理念坚定人,用身边的榜样教育人,用创新的工作振奋人,用充分的信任动员人,用民主的氛围感染人,取得了突出的业绩。
在北京奥运会、残奥会筹备和组织过程中,法律事务部同国家、地方法制工作和执法部门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勤于思考,勇于创新,敢于坚持,善于协调,甘于奉献,严于自律,不负众望,出色地完成了北京奥组委的法律事务工作。数千份合同,数千封与执法机关交换的函件,数千件法律对策研究事项,数千个忠于法治、奉献奥运的日日夜夜,正是这些“数千”,积累起北京奥组委法律工作的巨大成功。
北京奥运会、残奥会不仅创造了大量的物质遗产,更留下了丰富的精神遗产,其中就包括奥运法治遗产。与北京奥运会、残奥会筹备工作同步全面展开的中国奥林匹克法律实践,为奥林匹克运动和中国法治进程留下十分宝贵的财富,非常值得研究、借鉴和推广。
奥林匹克精神与法治理念是一致的,奥林匹克精神尊崇法治,尊重人的尊严和权利,主张公平、公正、公开。在全国人民践行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今天,我们更应深刻体会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与奥林匹克精神,让这些精神发扬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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