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变革从今天开始<br> 前不久,中国政法大学主办了以法学实践教育为主题的国际研讨会,来了我认识的几位美国教授。艾略特是美国法律诊所教育的奠基人之一,在茶歇的时候,克洛斯曼教授让艾略特欣赏相机里冬天颐和园的独特风景,艾略特边看边说:“太美了,太美了。”我说:“您老人家要想去,那还不容易,散了会,我们打个车去不就得了。”艾略特摆摆手:“许,下回吧,周一我就打道回府了,因为,周二奥巴马就要走马上任,我想回去见证历史。”我和他开玩笑:“您老人家也真是瞎操心,一个教授也关心上政治了,肮脏的政治是政客玩的把戏,何必浪费感情。”随后,我费了好大劲儿和他解释什么叫“肉食者谋之,又何间焉”。艾略特说:“许,你不了解奥巴马当选对我的意义。你想啊,1960年代,我投身法律诊所教育的初衷就是抱着社会变革理想,为消除种族歧视及社会不公正而战。你能想象吗,奥巴马的老爸是黑人穆斯林,老妈是离婚母亲,当初要是说美国会出现黑人总统,估计打死也不会有人相信。可现在世道变了,古巴卡斯特罗曾一口咬定奥巴马没戏,美国不会出现黑人总统,可现在不也哑了。许,奥巴马的今天也有我的一点功劳,你说,我能不高兴吗?”<br> 无独有偶,星期一我和里奇教授告别,不知为什么他突然将话题转到奥巴马身上:“一想新总统上台,美国要改天换地,我就要掉眼泪。”说着眼圈就红了。他拿过一件T恤:“许,送你了,让你和我们一起高兴高兴。”T恤是奥巴马就职仪式纪念品,上面写着:“变革从今天开始”。我说:“看来,你们这帮美国教授对奥巴马的期望犹如大旱之望甘霖,大家眼巴巴地盼着奥巴马走马上任,我真担心他会辜负美国人的期望。”里奇说:“许,没有什么救世主,他很可能做不好这份工。我为什么掉泪?你读过《迷失的律师》这本书吧,我们的学生这些年都掉钱眼里,我都以为没救了。公益律师出身的能做到总统,这对于提升法科生的职业精神是个福音,我希望奥巴马的当选让法学教育界关注职业价值方面,美国法学教育也是问题多多,需要变革,我希望变革从今天开始。”<br> 里奇道出了实情,美国法学毕业生一般选择到挣钱多的私人律所执业,出路大体是这样的:2007年美国法学院毕业生的就业率高达92%,选择在读其他学位的不到3%,就业者中70%选择私人律所执业,30%在公共部门就职。就起薪而言,在公共部门就职者的起薪从3万美元至9万美元不等,一般在4.6万美元左右。私人律所的起薪,从5.5万美元至l4万美元之间,一般在8万美元左右。为何法科生大多选择私人律所呢?因为,在美国,读法学院是要花大钱的,私立学校,一年学费可能超过4万美元,读公立学校,非本州居民(含留学生)一年学费在2万美元左右,还有其他费用:住宿、交通、保险、书费、杂费、衣食……所以,拿到学位得花一大笔钱,如果要读数理化还能拿奖学金,要读法科,拿奖学金的概率估计和被雷劈的几率相仿,其背后的逻辑是:您老人家毕业后大把赚钱,现在还好意思向学校伸手?法科生多数人依靠助学贷款,也有一些人先工作多年存钱上学,还有一些人会申请第三方资助,例如基金会和政府部门的各种补助金和奖学金,这笔钱不是白拿,毕业后要给人家扛活顶账。多数学生毕业后欠了一屁股债,巨额助学贷款迫使学生就业时“唯利是图”,先挣钱还债为妙,自然大家对到私人律师事务所执业趋之若鹜。<br> 美国高校对这种现象感到忧心忡忡,如果法科生个个满脑子赚钱赎身的思想,浑身铜臭气,长此以往哪好意思再说自己是培养精英的摇篮,不就变成培养商人的作坊。要知道,法学院号称是以培养一身正气的青年林肯式的律师政治家为荣,从来不敢说热衷于培训追名逐利的寻常律师。普通人是现实的,无法说服他们自我牺牲,投身公益,做赔本的买卖。但是,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些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理想主义者,他们信奉“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法学院乐得把这些“傻子”培养成模范、标杆式人物,说到底,这些楷模可以收到一石二鸟之效,其一可以挽法律职业形象之狂澜不倒,重拾社会信任;其二让蝇营狗苟的法科生自惭形秽,警醒自己作为法律人的社会责任,时刻见贤思齐。当然,有人站出来替整个法律职业挣面子,也不能太亏欠人家,这样的人比熊猫还少,那就不能让人家饿肚皮,否则长此以往,从事公益成了弱智的代称,有谁肯干?美国的高校,尤其是哈佛、耶鲁这样的长青藤学校,钱多到富甲一方的地步,人家不是靠学费支撑的,不是我们的高校,在吃饭经济、人头经济里惨淡经营,他们的经费是天文数字,钱是培养英才的,不是拿来给授发奖金的。对于乐于从事公益的法科生,学校乐得推出去大做广告,出个奥巴马,学校得开心到地球爆炸为止。不能让如奥巴马者为五斗米折腰,因此,学校针对这些“雷锋式”的法学傻子量身定做了一些优惠政策,即如果毕业后从事公益,那么助学贷款由学校替你还上,你老人家就安心工作,将来能做到什么程度就要看你的造化了。奥巴马就是如此,他从哈佛法学院毕业后,走人贫穷社区,没有还债压力,他将全部精力投身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当中去。他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了解人民的呼声。人民律师爱人民,人民律师人民爱,良好的群众基础让奥巴马在初选中击败了为富人服务的大律师希拉里。<br> 相比之下,当下我国法科毕业生就业率之低已经超乎我们的想象,业内都知道“表面的统计数字下,存在着不少的临时就业、不就业、假就业现象,这样虽然学校的就业率保持住了,但事实上毕业生的未来根本还没有保证。”法科生挤破头考公务员,不是个好办法,让他们上山下乡做村官,发挥不了专长,纯属权益之计。在经济危机的大环境下,国家投资4万亿元拉动经济。我国还有206个县没有一名律师,基层急需合格的法律服务,假如国家拿出资金支持法科生到基层从事法律公益事业,这既有利于推动基层法治建设,利国利民,也让法科生学以致用之余培育法律人的社会责任。我深信国家对法律人的这笔投资会获得丰厚的回报,保不齐会培养出我们自己的“奥巴马”。法学教育需要变革了,时不可待,变革应当从今天开始!<br> 原载《检察日报》2009年1月21日<br> 2.检察官妈妈<br> 最近,我参加了由《方圆法治》杂志、无锡市检察院及江阴市检察院主办的涉罪外来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研讨会。江阴市检察院会同公安局、法院、司法局、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建立了专门的关爱教育基地,为涉罪外来未成年人平等适用法律创造现实条件,探讨涉罪外来未成年人取保候审面临的“无稳定经济收入、无成年亲友监护、无固定监管场所、无有效帮教条件”等难题的解决途径。<br> 以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少年犯罪法庭法官尚秀云为原型的电影《法妈妈》,刻画了千方百计挽救失足未成年人,慈母般的法官形象。法官妈说:“我挽救一个孩子,就是挽救一个家庭,无数个幸福的家庭,才构成一个稳定的社会。”江阴市检察院针对涉罪外来未成年人设立关爱基地显然也是出于上述考量,所以,在听取检察院经验介绍的时候,我心中浮现出“检察官妈妈”的形象。人们往往认为,检察官的典型形象应该是雷厉风行、精明强悍的打击犯罪斗士,与温情脉脉的母亲形象风马牛不相及。为了加强追诉犯罪的力度及效果,检察院将精兵强将放在起诉部门,挑选精英担当主诉检察官的大任。有趣的是,江阴这个地名和妈妈的形象真有缘:“江”是指长江,长江是母亲河,它宽广,象征着宽容、胸怀宽广;“阴”字,代表阴柔、怀柔,象征着母性的一面。当然,江阴检察院的经验给我“检察官妈妈”的印象并非在于此。<br> 应当如何理解国家的拟人化问题?国家主义哲学将国家视为一种全知全能的终极之善,国家像慈爱的父亲一样无微不至地照顾它的人民,这被称为国家的父爱主义。当然,国家主义的这种理论假定并不正确,但是对国家这种政治实体作拟人化的想象也并非不切实际,正如电影《纽伦堡大审判》中法官海沃德在宣判时所说:“国家不是一块石头,它是人的延伸,其所代表的观念是公正、真理、人的价值。”那么,对于刑事司法中的匡家形象应当如何做拟人化的构想?美国学者格里菲斯提出刑事程序的家庭模式,它是以爱的理念为前提的,处理犯罪就如同家庭处罚孩子,显然,家庭惩罚孩子不是出于仇视,而是出于爱。格里菲斯强调对犯罪人的尊重与关切,注重刑事程序的教育功能。学界认为家庭模式片面强调国家与犯罪人利益的调和,有些不切实际。然而,学界也认为家庭模式完全适用于青少年司法,因为它强调国家以父母式的方法处理青少年犯罪,以体现对青少年的特殊保护。可以说,家庭模式强调国家与犯罪人利益调和与青少年司法国家亲权的理念暗合。未成年人保护理论中,“国家亲权”或者“国家作为父母”理论影响了少年刑事司法程序的运作机制。国家亲权是以社会福利角度来处理家庭功能失调问题,认为未成年人不是家长的私人财产,而是国家的未来资产。其核心含义在于当未成年人的亲生父母或监护人不能保护未成年人利益时,政府有责任、有义务去保护其“财产”。国家亲权的精髓在于其以保护优于刑罚的立场来处理问题少年的犯罪行为,将涉罪少年视为家庭成员,在这一点上完全与格里菲斯的家庭模式相一致。国家援用公共权力将涉罪未成年人交给有关机构关照,此时国家扮演未成年人利益最终保护者的角色,未成年人与国家之间建立起类似父母与子女关系的拟制关系。国家亲权理论其意义在于以国家取代双亲从事教养未成年人的工作,以矫正其生活上的或人格上的缺失。江阴检察院对于外来涉罪未成年人的取保候审及帮教体现了国家亲权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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