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的终局与终局的裁判
“喻世言”何家弘
三言拍案
最近,自称遭受了法院不公正裁判和执行的湖南老汉彭北京在互联网上发布的“决斗书”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他要求用最原始的“丛林法则”与法院的院长和执行局长“公开决斗”。我认为,这种决斗并不是“原始的丛林法则”。倘若真在原始丛林中,手中握有“大权”的“法官”早就把彭老汉杀死了,还会等他发表“决斗书”?其实,这种决斗在中世纪欧洲曾相当流行。那时,如果诉讼当事人(必须具有贵族身份)不服法官的判决,可以向法官(一般都是由贵族担任的非职业法官)提出“决斗”的挑战;如果当事人认为对方证人说谎,也可以向该证人(也是贵族)提出“决斗”的挑战。由此可见,这种“决斗”已经是一种“半文明社会”中“相当高尚”的纠纷解决方式。
但是在当下中国,这种“决斗”是违法的。即使双方同意,在“决斗”中杀死对方的人也要承担故意杀人的罪责。因此,头脑清醒的人都知道这种公开的“决斗”是根本不会发生的事情,我相信彭老汉自己的头脑也还保持着这份清醒。如果彭老汉这样做纯粹是为了“个人炒作”或者想借此引起社会对其案件的关注,那倒是可以理解的行为,而且他已经在很大程度上达到了自己的目的。对于社会来说,这绝不是一种值得倡导的行为,但是却很容易成为他人效仿的范例。不过,彭老汉的行为也向国人敲响了司法权威的警钟。它告诉我们,当下中国的司法权威已然低落到中世纪欧洲那种非职业司法裁判的水平。倘若他的“决斗书”可以引发国人对这个问题的重视并进而推动中国司法制度的改革,那也算一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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