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宏观调控与宏观调控法的梳理与重构——从实然分析和应然设计的角度
《宪法》第15条规定:“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加强经济立法,完善宏观调控。”宏观调控是国家干预与市场运行规则契合的重要表现形式,是确保我国经济的健康、持续和稳定发展的重大课题。通过考察中国改革开放后宏观调控定位的探索和演进情况,有助于我们全面地看待和了解宏观调控。尤其是在当前全球金融风暴的大背景下,通过对我国30年宏观调控的体系化梳理和对宏观调控法的系统性研究,探讨如何实现国家的有效宏观调控,如何在法律上对宏观调控进行最优的制度设计,如何重构和完善宏观调控法律体系,不仅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而且对宏观调控立法和实践具有长远的理论价值。
一、宏观调控30年的体系化梳理与评价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宏观调控可以划分为两个阶段。1978—1993年(前15年)为第一阶段,即对传统计划经济旧体制的改革阶段,宏观调控的主要任务是治理通货膨胀,多采用行政和计划的办法,开始引进财政、货币政策的范畴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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