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制订创建规划之前,要对社区进行全面普查,了解大型企业、商务大厦、星级酒店、服务网点的分布情况,取得基本数据后建档立册,为规划的制订提供科学依据。
在规划中,要依据居住条件、治安状况的不同,分别采用不同的创建形式和方法。如在城镇,可根据居民居住的环境结构分为三种形式创建:一是居民杂居小区。这种小区的特点是没有依托单位,即没有单位带头,这就需要齐抓共管。最好由所在小区的街道办事处带头组织,以小区居民委员会为依托,公安派出所、物业管理公司为主力军,充分发挥楼栋长、单元长、老年委等群众组织的作用,在健全巡逻队、保安队、看楼护院组织的前提下开展创建活动。二是单位居民区,可以单位为依托开展创建,按安全单位标准进行考核验收。三是城镇市场营业区,此类小区的创建活动要由市场管理委员会或工商局行政部门带头,以公安派出所(警务区)为主力,物业管理公司、建委、卫生等部门配合,建立安全小区运行机制,开展创建活动。
(二)加强安全社区创建的组织领导
创建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要求高、难度大的工作。各级党委、政府应充分认识到安全小区创建活动的重要性,真正把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创建活动领导体制和办事机构。要把创建活动作为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工作重点,纳入两个文明建设的总体布局,同发展经济、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结合起来,同落实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和“一票否决权”制结合起来,促进各项综合治理措施的落实。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党政一把手,要承担起创建工作的主要领导责任,要亲自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同时要明确一名副职具体抓。
在开展安全小区创建活动中,要善于发现和培植典型,通过召开现场会,组织参观学习,总结推广经验,把典型引路与全面推广结合起来,避免走弯路,使创建活动朝着健康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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