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飞,1972年3月出生,湖北省枝江市人,现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系副主任、中国农村土地法律制度研究中心副主任。2008年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获得民商法学博士学位,博士论文被评为2010年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是该年度法学类唯一的一篇获奖论文。自1994年以来在《法学研究》、《中外法学》、《法商研究》、《法学》、《中国农村观察》等刊物发表文章40余篇,合作撰写著作5部,代表作为《也谈物权法平等保护财产权的宪法依据》(载《法学》2006年第l0期)、《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制度运行状况的实证分析》(载《中国农村观察》2008年第6期)、《论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之民法构造》(载《法商研究》2009年第4期)、《论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立法的价值目标与功能定位》(载《中外法学》2009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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