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制度文化差异。
制度文化是一种约束企业和员工行为的规范性文化,处于企业文化的中层,是人与物、人与企业经营制度的结合部分,主要包括企业领导体制、企业组织机构和企业管理制度三个方面。制度文化差异在中外合资企业中表现较为突出。西方社会是法治社会,强调“事重于人”,倾向于“硬性”管理,因此,在企业管理上就表现为规范管理、制度管理和条例管理,追求管理的有序化和有效化;而中国社会重伦理,强调“人重于事”,重“关系”和“面子”,反映在企业的管理中,就是倾向于“弹性”管理,虽然企业也制定了很多的规章制度,但在具体执行的过程中往往会根据实际情况加以灵活处理。尤其是国有企业的管理人员,则习惯于按上级行政管理机构的指令和条文行事。
在激励制度方面,工资是调动员工积极性的关键因素,但各个国家由于文化不同而导致对工资的态度和政策不同。当美国的经理给墨西哥的工人涨工资以鼓励他们努力工作时,墨西哥的工人却减少了工作时间而去享受闲暇,这是因为他们对工作所持的态度不同。美国文化中人们对工作的态度很积极、热情;而墨西哥人则认为工作仅仅是为了维持所期望的生活水平而采取的方法,是一种谋生的手段。由此可见,中外合资企业中由这些制度文化差异产生的摩擦与冲突是难以避免的。
(4)精神文化差异。
企业的精神文化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受一定的社会文化背景、意识形态影响而长期形成的一种精神成果和文化观念,包括企业精神、企业经营哲学、企业道德、企业价值观念和企业风貌等内容,是企业意识形态的总和。企业精神文化是一种更深层次的文化现象,是企业意识形态的总和,是企业物质文化和行为文化的升华。可以说,企业精神是合资企业创造的精神财富和赖以生存的精神支柱,企业精神也是合资企业内部凝聚力和向心力的有机结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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