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关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财务决策、财务控制、财务激励的讨论较多,但对财务监督的研究较少。《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财务监督体系研究》讨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财务监督权在所有者、经营者等利益相关者之间如何分配、控制、协调、制衡的问题。此外,从国外2002年的美国安然、世通公司的倒闭,2009年美国金融监管部门的失职和金融机构的崩溃,到国内国有企业国资委(所有者)监督不到位,无不与财务监督有或多或少的关系。《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财务监督体系研究》以“大财务”为基础,以利益相关者财务利益为导向,从充分发挥财务监督实施者作用的角度,构建了基于利益相关者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财务监督体系,包括主体性财务监督、延伸性财务监督和边缘性财务监督。主体性财务监督代表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利益,所有者为了实现自己的资本增值目标,必须有效地监控经营者的财务行为,形成了所有者财务。主体性财务监督包括监事会监督、审计委员会监督和财务总监的监督。延伸性财务监督代表企业经营者的利益,经营者为了履行所有者的受托经济责任,防范各部门、各职员舞弊行为,形成了经营者财务,经营者需要监督受托者是否科学、合理地使用投入的资本,有效地利用负债,减少了财务风险。延伸性财务监督包括内部审计的监督和首席财务执行官(Chief Financial Officer,简称CFO)的监督。边缘性财务监督是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进行的补充监督,也是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主体性财务监督以及延伸性财务监督的再监督。边缘性财务监督主要代表广大投资者、债权人等利益相关者进行监督,包括舆论的财务监督、注册会计师审计实施的财务监督和税务机关实施的财务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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