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生俱来的性格,无时无刻不在影响和左右着我们。一个人的性格一旦形成是很难改变的,正所谓江山易改,秉性难移。在婚姻生活中,像李先生这样追求完美而造成婚姻问题的人不在少数。李先生自认为“自己是为了让日子过得更好才这样要求妻子”,但实际上,李先生是抱着一种幻想来要求妻子。因为妻子的性格形成受到家庭环境、个人成长经历等许多方面的影响,结婚之前,性格就已经定型了,而李先生却要重新“塑造”妻子,要她既保持已有的优点,又要有其他优秀女人身上的优点,这是非常不现实的。李先生的心里很可能不仅喜欢妻子这种类型的女孩,还喜欢“事业有成”、“独立性强”的女孩。而妻子不可能既这样又那样,具有女性身上的所有优点。于是,李先生就不满意,而想让妻子变成自己得不到的“事业有成”、“独立性强”的女孩,这其实是对妻子的强求。
人的性格能被改造吗?三岁之前,已有个性倾向,七岁之前,性格初具类型,以后再不断强化、固定。进入二十多岁的结婚年龄,性格、习惯已定型,他自己改变自己已很不易,要下很大决心并持之以恒才有效果,被人改造,则基本不可能。想在结婚前或结婚后“改造”对方,效果往往适得其反,双方在改造与反改造的冲突中会争论不休、互相指责,长期下去,原有的感情会荡然无存。若在结婚前,已发现对方的性格、人品、习惯、行为的缺点自己不愿接受,可以放弃,不要做“先结婚,后改造”的幻想。人都有“按自己的意愿生活”的惯性,不会轻易接受别人的“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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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法利·尼克斯
哪里有没有爱情的婚姻,哪里就有不结婚的爱情。
——富兰克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