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的是,使利玛窦如坐针毡的教民之间的官司。知府在利氏报案后,通过逼供查出打劫者乃系韶州赌徒,于是严加惩处,判处为首者死刑,同伙全被判刑三年。这一判决大出利玛窦意料之外,他知道,若按此执行,韶州居民将会以敌意淹没传教士。惊吓之下,他又去官府为凶手们求情免刑,但知府似乎偏要显示他的铁面无私,执意着令送打劫者至肇庆按察司衙门,按察司也不听受利氏的求情,维持原判。幸好,广东都察御史巡按州县经过韶州,利玛窦再次详述全案情节,作证赌徒们并未抢走任何东西,这才避免了人头落地的结局。近代教案中,常有些中国教徒借洋人之威残害同胞者,更有传教士借其靠山肆意侵占中国民众财产、甚至夺民性命者。与此相比,利玛窦的态度可谓明智之举了。即便利氏如此适可而止,但那些只挨了二十大板便了结案情的赌徒及其家属们,对他仍不依不饶。他们在都察御史启程离开韶州时,演出了一场成队跪呈状子;控诉传教士扰乱地方治安的闹剧。都察御史却以递呈状子迟于他刚到韶州之时为理由,拒不受理,并喝令驱散众人。中国历史上的第一场教民官司,这才了结,但双方都不同程度地丢了面子。
到此为止,利玛窦等传教士在官吏和少数上层士大夫那里得到的似乎主要还是好奇、同情乃至庇护;而在普通民众中,除为数不多的人受洗入教外,大多数人对传教士的反应则是好奇、猜忌和由纠纷导致敌意。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