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普世基督教与中国“地方基督教”的关系建构<br> 在基督教全球地域化的命题之下,本研究在此提出一个“地方基督教”的概念,从而把中国各个地方发展中的、本土化过程中的基督教概念予以具体化。所以,这里的“地方”的概念,不仅仅是一个地理的概念,或一种地缘政治、政治学上的区位表示,而是基于基督教全球地域化的普世性社会运动背景而提出的一个社会一历史概念。因为单纯的“地方”概念,仅仅是静态的、没有演变历史的概念;只有社群、小区或者是文化一信仰群体,才能够唤醒、启动“地方”这个概念所内含的社会性、宗教性和个人信仰的意义。<br> 所以,当我们在使用—个所谓“地方”或者“地方基督教”的概念的时候,这就已经在表示,这个“地方”概念已经变成一个全球地域化背景下的动态建构了。它甚至可以成为本研究的一个基本的概念工具,讨论普世性基督教在全球地域化的双向关注之中中国基督教的本土化发展的核心问题。这就是说,当我们提出:“地方基督教”这个概念的时候,一个静止的“地方”概念,就已经被基督教这个信仰群体所启动了。它表明,对于普世基督教的地方发展关系而言,基督教已经在中国社会中发展、演变而构成“地方基督教”,进入了中国的社会一文化结构,逐步构成一个具有中国本土及其地方特征的信仰组织了。<br> 第一节 “地方基督教”问题的提出<br> “地方基督教”概念的提出,它希望说明的是,欧美基督教的东渐入华,以及西方差会在中国基督教地域化过程之中,虽然对基督教在中国的传布和发展具有相当大的历史影响,但中国自立会、耶稣家庭、真耶稣教会、各类地方教会以及“本地教会运动”等等,既为西方传教士努力建构的“真正独立的或本土化的中国教会”,同时也是中国基督教的“中国元素”,即以中国基督教徒为本位,逐步建构起中国基督教本土意识。“本地牧师”(native pastor or min~ister)和“本地同工”(native workers)的概念也初步构成。可以说,中国地方基督教的成功之处,实际上就是中国基督教与地方文化网络的最初关系结构。<br> 一、地方基督教的概念<br> 地方基督教现象的出现,表明中国基督教已经从制度、文化层面初步展示了西方基督教在中国本土的地域化构成。学术界从传教士的本色化努力(indigenization)和本地牧师、同工、信徒推动的处境化(contextualization or enculturation)的层面,已经积累有不少的研究成果。然而,这些研究成果大多是以西方基督教的理论范式进行研究的结果,因此,基督教与地方文化网络的关系,及其与地方社会一文化、小区和居民组织的关系、基督教信仰与民间宗教、信仰之间的互动关系,它们作为基督教在中国发展的主要内容,应当成为中国基督教研究的新对象。<br> 在西方基督教东渐入华的变迁中,基督教如何与地方文化网络关系发生互动、冲突或认同等等关系类型,使基督教宗教资本如何转变为社会认同、文化认同的地方资源,这应当是具有地方社会特色的教会生活及其特征得以形成的主要基础。它既包含了基督教对本土文化传统的适应和改造,同时亦是中国地方社会、文化传统对基督教地方形态的接纳和改造。其中,是否会具有地方社会特征的宗教象征、礼仪、语言、文化和神学内容,是否具有新型的价值认同和身份认同的可能?它们都将涉及地方文化、语言、习俗、民间信仰与基督教的互动,地方化基督教群体结构的改造。<br> 如果说,基督教所具有的宗教资本,能够建构为一种社会资源,那么,基督教就能够以一种社会资本的形式存在;如果说,来自西方社会的基督教的宗教功能在中国地方社会之中能够以社会资本的规范、信任人际互动的形式来表达,那么,落实在中国地方社会的基督教,就已被建构为中国社会一文化认同的一大资源。此时,或许就可以说,它们已经实践为中国地方社会的文化网络结构。<br> 这一点,应当是把握中国基督教与地方社会文化网络关系的基本出发点,它甚至会影响到非欧美地区基督教神学思想的建设。特别是在20世纪中叶之后,西方基督教的宣教形式已经发生了根本的变迁,变成一种落地生根、地方社会化的基督教建构形式。所以,基督教与中国地方社会文化网络的关系问题,关键是基督教信徒聚会、团契模式、信仰表达模式、身份建构及其信仰群体的认同方式,它们决定了中国地方社会基督教信仰的表达关系、人际互动、团体认同、人群信任等。<br> 由于当代中国基督教的群体建构,大多是围绕互益行动、公益团体的模式来进行,这就决定了中国基督教的地位和功能,不得不以社会服务、社会事工作为自己的宣教模式和存在方法,从而把以传统西方差会以医疗、教育为核心模式的宣教,改变为社会服务的宣教模式。实际上,这就有可能把西方基督教特征的宗教资源,直接地建构为一种规范、信任、互动的社会资源,直接地进入中国的地方社会。 <br> 此乃二百年以来,西方基督教在中国地方社会,及其与地方文化网络关系如何得以建构、同时也是中国社会“地方基督教”如何得以建构成型的基本问题。<br> 二、基督教在中国地方社会中的制度变迁<br> 考察基督教与中国地方社会文化的关系,最重要的问题就是考察基督教如何进入地方,并且能否建构一种具有地方特征的信<br> 仰社群或者基督教教会的组织格局。这要求我们充分认识地方基<br> 督教的建构工具是什么,地方基督教进入地方社会的基本路径是<br> 什么的问题。<br> 就基督教的传统而言,能够把“地方”这一概念予以启动的基督教信仰社群,它们作为一种心灵的建构是自然的生成;作为一种信仰或价值的组合,它们是一种被团体理解的方式;是一种小区和社群共享的价值象征体系。从基督教信仰群体的管理方法来说,这一信仰基督的群体,就是人们常说的教会。<br> 教会一般是指一个宗教的认信团体或宗派“a confessionalbody或a denomination”,即圣公会、浸信会,等等。当人们谈及教会的时候,常常会联想到教会的事工或者教会的组织。至于从教派之中分化出来的宗派,也是由多个堂会(parish churches)组成的。而堂会本身就代表着教会真正的生命。堂会是信徒组织起来<br> 的,他们聚合起来,要敬拜上帝而产生团契生活。<br> 与此同时,教会是基督的身体,是一个有机体,这是教会神学层面的意义。但也要看到,教会就其社会存在形式而言,也以组织的形式存在,所以也必须从组织行为和精神性学的角度加以审视。教会组织在本质上是一种精神性联结,其中最基本的是组织中每一个人对组织的真理性和永恒性的潜意识认同:相信自己所做的是最正确的,相信这些所做的是于人于己皆有其价值的;而价值本身就是精神性的所在,已经具备了永恒性的特点。因此,基督教具有它自己独立、自主和整全的意义结构,而对于基督教社会历史的研究,既要集中于对基督教信仰等等方面的神学研究,同时也要关注基督教信仰群体在各个地方社会之中的信仰实践等社会问题。<br> 因为,教会是个组织,是人组成的团体。为使这个团体的各肢体有合适的配搭,发挥肢体的功能。“无论如何,神学总是要根据一种特定的信仰说话。这也说明神学包含对某一个社团的参与。……只要还是神学家,他们就不是在表达一己的信仰,而是成为他们团体的发言人,他们在其中就肩负着特定的责任。”①为此,保罗.蒂利希(Paul Tillich)亦曾指出,教会应当是一个通体透明的(transparent)群体,神圣的恩典通过她来彰显力量。他指出,教会具有“圈内圈外”的社会特征,即指教会所面临的神圣使命及其与社会的诸种关系。①于是,基督教的信仰实践、社会认同及其教会组织的制度建构与组织管理,就会成为全球地域化过程中地方基督教如何发展、建构的两个主要层面。<br> 这就构成了中国基督教及其地方建构的核心问题。<br> 圣灵的临在,使教会具有神圣性,而教会的建制则使教会具有社会学意义,从而构成了基督教教会组织“圈内圈外”的双重意识。它使基督信仰作为基督教的核心问题,不仅局限于神学、哲学范围,而在它的充分展开过程之中,涉及并进入了宗教学、历史学、社会学、经济学等领域。即便是个体的基督信仰,其中亦内含有基督教教会本身所包含的深厚的群己关系,而信仰个体在基督里面的建造关系实际上就是一种共同体关系,同时也是一种处境化的社会关系。而一个普世性的基督教组织,也应该因此而衍生、分化出自己的地方性的教会组织和与此相应的信仰社群,这样才能发展出属于全球地域化演变规律的地方基督教及其信仰认同。<br> 实际上,基督教的信仰群体及其组织管理作为一个现实问题,在基督教的神学传统中很早就产生了。“管理”一词,最早出现在《创世纪》第一章第26~28节:“神说,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象,按着我们的样式造人,使他们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地上的牲畜,和全地,并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虫。神就照着自己的形象造人,乃是照着他的形象造男造女。神就赐福给他们,又对他们说,要生养众多,遍满地面,治理这地。也要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和地上各样行动的活物。” <br> ……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