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业力与果报
六、业的自性
大乘佛法说一切法缘起性空,意思是:一切法都是众因缘在生灭,它的本性不可得,其性本空,没有自性,不是永恒存在,是无常的,这是万法的实相——空相。一切有为造作的法都是业在作用,都是因为众生执著而有业与万法。我们在这缘生缘灭的万法中迷惑执著而做种种行为与造作,使它向前延续,然而,其中无一法可得,即没有东西在生灭。有智者寻求业的生灭相,其实是不可得的,因为它没有一个完整的自相、自体,所以业没有自性。
现在让我们来看看经论上对业的解说:
《中观论》说:“诸业本不生,以无定性故;诸业亦不灭,以其不生故.”意思是:一切业本来不生,只有迷惑者才看到业的生灭。比如我们从凌晨二点到六点在森林里观察“雾”,观看它何时生灭?又比如我们把冰放在水里,冰慢慢地溶解成水,观察它何时不见掉?我们不能够因为看不到雾和冰就说它不存在。冰每一刹那都在变为水,最后你看不到冰的形状时,你说它灭掉,然而它依然存在,只是变成不是冰的样子而已。同样的,我们看到雾的形状时说有,看不到它的形状时说它灭了。如果我们从晚到早在森林里观察雾的生与灭,是无法确定它几时生几时灭的,只是空气中的水汽的浓度变化,于是有时看见,有时看不见。我们不用智慧去观察,只看到有一个自体、自性的“雾”,就认定它在或不在,结果就发现它生、它灭,而实际上是没有“雾”在生,“雾”在灭。只不过是空气冷了,空气中的水分子慢慢地增加,凝结起来,我们就看到蒙蒙的一片,你就认为“雾生”了;当阳光普照大地,空气热了,水分子慢慢地蒸发,“雾”慢慢地不见掉,你就认为“雾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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