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道刚,男,法学理论博士,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研究生导 师,校青年学术骨干。院学术、学位、教学指导委员会委 员。中国国际法学会理事、中国欧洲学会欧盟法研究会常务 理事、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wT0法研究 会理事、德国布雷道夫新闻研究所特约撰稿人。
曾为德国学术交流中心等基金会的奖学金生在德国波恩 大学学习法哲学、宪法学、政治学与国际法;在萨尔欧洲学 院学习欧盟法,取得21门课程优良成绩证明。参与翻译、编辑和整理《各国广播电视法规选辑》(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 1988年版)。1994年以来先后在德国马克斯一普郎克国际法 和外国公法研究所、香港中文大学(1997)、瑞典隆德大学 (2003)、英国巴斯大学(2006)出席会议或作学术访问。
在国内外学刊与各类媒体上共发表论文、评论和随笔80余篇(有关欧盟法的学术论文10篇,国外发表学术论文5篇,国内CSSCI期刊上12篇),2005年为《人民法院报》“欧盟法研究”栏目的主要撰稿人。出版《欧洲:从民族国家到法的共同体》(山东人民出版社,2003年)、《批判的理性与理性的批判》 (比较宪政及法律史专题研究与学术随笔,法律出版社,2007年)等五部著作。
独立完成山东省2002年社科重点课题一项、校2001年 “四个一工程”等教研项目两项,承担中国政法大学与德国学术交流中心(DAAD)合作跨国项目子项目一项,完成司法部系统“德国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研究一项。山东大学中欧研究项目重要参与者。国内多所高校邀请讲学,学术作品多次被国内外及港台学者与学刊关注和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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