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和谐社会建设概论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中国共产党在新形势下提出的一个执政新理念。
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和继承我们党在社会建设方面的理论与实践成果,借鉴传统和谐思想的有益成分,第一次把“社会主义”与“和谐社会”结合起来,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和谐世界的重大战略思想,明确地回答了建设什么样的社会、怎样建设和谐社会的问题,并初步提出了构建和谐世界的全新理念。这一全新理念的提出,实际上是中国传统文化价值观在新时代的创造性表述,是中国文化对国际秩序和主流文化作出的新贡献,对于化解各种危机与争端、促进世界各国的和平与发展,有着非常重大的理论创新意义和非常现实的社会实践意义。
第一节 和谐社会建设
一、和谐社会建设理论
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反映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充分地体现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因此,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利于进一步巩固我们党的执政地位。
社会和谐是我们党不懈奋斗的目标。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党为促进社会和谐进行了艰苦的探索,积累了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取得了重大的进展。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积极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为促进社会和谐进行了不懈努力。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我们党对社会和谐的认识不断深化,进一步明确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中的地位,作出了一系列的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和谐社会建设取得了新的成效。
二、和谐社会建设面临的问题
当前,我们国家的改革与发展既是处于一个“黄金发展时期”;同时,更是处于一个“矛盾凸显时期”。全面建设和谐社会,迫切需要一个空前稳定的国内局势和良好的国际环境。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切实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深刻理解“稳定压倒一切”、“发展是硬道理”的含义,始终牢记我们党和政府的根本宗旨以及肩负的社会责任,不仅在思想上,更要在具体的实际工作中,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全面建设和谐社会提供不竭的动力源泉。
然而,由于当前我们国家正处在从传统的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时期,伴随着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在事关和谐社会基础建设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安全生产工作方面,还存在着许多新的情况和新的问题。这些情况和问题主要表现如下:
第一,在加快经济发展目标的驱动下,部分地方、企业的领导不能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只重生产,不重安全;部分政府部门及其相关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不够到位,导致安全生产的行政管理责任与具体措施在基层得不到很好的贯彻落实,致使相当一部分地方和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松弛,甚至存在着不同程度的混乱状况。
第二,由于企业改革改制进入关键阶段,企业所有制形式呈多样化,大量独资、合资及私营企业不断涌现,在这些企业中,相当数量的企业经营者缺乏最基本的管理素质,既不会管理,更不善管理。由于这部分企业经营者的先天缺陷,致使他们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往往见利忘义,违法生产,漠视安全,冒险蛮干。
第三,部分企业的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简陋,技术含量低,安全隐患多,生产安全得不到可靠的保障,安全事故频发,已经成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一个非常薄弱的环节。
第四,我们现在的经营管理体制还不能很好地适应当前经济发展的要求。过去那种以国有企业为主要管理对象,以行政措施为主要管理手段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和管理办法,很难适应当前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特点。再沿用过去那种通过开会、发文件的形式,把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规定和要求传达贯彻到所有企业的做法,以及对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的行政管理手段,已不再适用于现有的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
第五,按照政府机构改革、行政机构精简效能的需要,原来按行业设立的专业对口的主管部门,绝大部分都被撤并,以前由行业主管部门履行的那部分安全生产行政管理职能不复存在,相应的弥补措施、管理办法又没有及时制定、补充和完善,导致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受到比较严重的削弱。
第六,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发展、转型的新形势下,我们国家整体的市场经济秩序尚不够规范,完善的市场准人机制尚未形成,导致相当数量的不具备起码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乘虚而入,并得以生存。
第七,部分新建的企业无视国家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条例、规定,不严格遵守“建设项目必须与安全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的“三同时”规定,任意取消或削减必要的安全生产投入,导致企业在安全设施严重缺失的情况下,就匆忙投产,因此造成了企业的安全设施的先天性缺陷,埋下了严重的安全事故隐患。
第八,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建成的部分建设项目,客观上技术含量相对较低,安全设施缺乏或不够规范,经过十几年甚或几十年的使用,部分生产设备严重老化,安全生产系数下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隐患增加,险象环生,到了事故的多发期。主观上,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只重视短期的经济效益,不重视安全生产投入,不及时进行技术改造,或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更不注重更换新设备,致使一些旧设备超期服役,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不断发生。
以上这些情况和问题,直接导致了我们国家的生产安全事故总量居高不下,安全生产形势非常严峻。以下是2000年至2004年全国发生的各类事故的起数和死亡人数统计:
以上这些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不仅给我们国家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建设和谐社会带来巨大的影响,更为严重的是,安全生产问题已经成为广大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
由于这些安全事故的发生,在某种程度上引发了不同性质的社会矛盾和纠纷;在某些地区、单位和部门,因对事故的应对和处理不力,导致了一些恶性刑事案件的发生。
例如:中西部地区的群体暴力事件等都是社会不够稳定、不够和谐的明显信号。这些事件的发生,严重地危及了和谐社会建设的根基,甚至已经成为社会不安定的重要因素之一。
客观地讲,部分地区的领导干部对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含义没有完全搞清楚。一个时期以来,在不少地方,片面追求国民经济生产总值(GDP)的增长的观念非常盛行,有的地方甚至成为一些领导干部标榜政绩、牺牲环境资源、纵容不公正获利的借口,不惜以牺牲一个群体(弱势群体)的根本利益而满足另一个阶层(强势群体)的利益。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只是片面地追求经济发展速度而漠视各种社会问题的社会,其所谓的“发展”,是绝对不可能持久的。试想,一个只讲所谓的“效率”,而不兼顾公平;只听到强者的欢呼,却不闻弱者的呻吟;只为暂时的“得意者”捧上鲜花,却漠视失意者泪水的、残忍冷酷的、所谓的“发展仙境”,是根本不可能带给绝大多数社会成员幸福的。
第二节 解决问题的基本途径
为了有效地解决出现的这些问题,最重要的,也是最根本的途径之一,则是按照“以人为本”这一构建和谐社会的核心和本质,尽快建立起一套社会各阶层不同利益能够得到合理协调、弱势群体能够得到可靠的社会保障、领导阶层的权力能够得到有效的约束、民情民意能够得到及时、真实的反馈的机制;让发展真正能够为全体社会成员带来福祉。
要在承认社会各阶层利益多元化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社会的组织化水平,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理念,妥善地解决公平与效率的矛盾。要实现这一目标,就必须不断提高对构建和谐社会的认识和能力,让各级政府以及所有的生产经营单位,真正能够担负起预防和消除社会不和谐因素这一重大而又神圣的社会责任,确保建设和谐社会宏伟目标的顺利实现。
企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体,是物质文化产品的创造者,是我们国家经济发展的非常重要的基本单元,是所有生产经营工作赖以进行的基本载体。尤其是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企业形态已经发生了新的变化。这些变化的轨迹即:企业化社会——企业社会化——社会化企业。可以断言:企业安全生产状况的好坏,将直接地影响着和谐社会建设的基础,更直接地影响着社会的和谐与安定。因此,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从根本上改善企业的安全生产现状,是摆在我们党和国家面前的一项非常重大而又紧迫的任务。
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从根本上改善企业的安全生产现状,是一个庞大的、科学的、严谨的系统工程。除了我们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体系,强化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不断加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监察力度,以及不断加大对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者依法惩处的力度以外,更要正视我们国家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生产经营单位以及企业的安全生产现状,针对广大从业人员的素质状况和特点,采取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从根本上扭转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被动局面。
企业的根本是策略,策略的本质是企业文化。这一观念正逐步成为一些有识之士、现代企业家和专家们的共识。
如果说,和谐社会是一座宏伟的参天大厦,那么,企业安全文化与社会责任则是建设这一和谐大厦的基础。
要想从根本上扭转安全生产的被动局面,笔者认为,最根本、最有效的措施之一,就是要大力营造全社会、生产经营单位以及企业的安全文化氛围,使全社会以及企业的组织文化力得到最大限度的提升,由单纯地追求利润最大化而变为追求更好地承担起自己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与此同时,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必然明显增强,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由被动转变为主动,使企业由亏到盈,从优秀走向卓越。并让所有的员工都能够清醒地认识到,在建设和谐社会的伟大工程中,企业应该更好地承担起自己的社会责任。唯有如此,才能真正夯实和谐大厦的基础。
第二章 构建和谐社会呼唤企业社会责任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中国共产党面向新的世纪、新的形势,以新的观念、新的思维提出的一个执政新理念。
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纵观世界政治经济格局的新变化,坚持和继承我们党在社会建设方面的理论与实践成果,借鉴传统和谐思想的有益成分,第一次把“社会主义”与“和谐社会”结合起来,系统地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建设和谐世界的重大战略思想,明确地回答了建设什么样的社会、怎样建设和谐社会,以及怎样建设和谐世界的问题。
在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上,我们党又把构建和谐社会作为全会的主要议题,并明确提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在这次全会上,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和谐”一词,是一个典型的蕴涵着几千年中华文明精髓的词汇;而“和谐社会”,则是一个博大精深的社会系统概念。我们提出的构建和谐社会,既全面系统地涉及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而且还异常深刻地涉及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这就要求我们:既必须解决好有关生产力层面的问题,又必须解决好有关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层面的问题。
建设和谐社会,强烈地呼唤着企业的社会责任。
为了更好地贯彻和落实党中央的这一重大战略决策,我们的政府主管部门以及所有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企业的社会责任问题引起高度重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充分发挥企业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明确构建和谐社会与企业社会责任的关系,呼吁全社会都来关注企业的社会责任,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强化企业的社会责任的环境氛围。
按照现代社会组织理论,我们所要构建的和谐社会,既要涉及各个主要社会组织的社会责任,包括执政党和政府组织的社会责任;又要涉及企业组织的社会责任、事业组织的社会责任、民问社团的社会责任和城乡基层社区的社会责任,等等。其中,企业组织的社会责任,在整个社会组织的责任体系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第一节 基本概念及其含义
企业的社会责任,是一个历史性的、国际性的、经久不衰的话题。这个话题,几乎从企业诞生之初就开始了。企业与社会之间,客观地存在着天然的责任联系。自企业诞生之日起,经历了极其漫长的发展阶段,至企业出现后的数百年,企业的进步与发展仍然紧紧地依赖于社会的进步与发展;而社会的进步与发展也同样借助于企业的进步与发展。两者之间,形成了密不可分的鱼水关系。
企业社会责任的由来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使得有关企业社会责任的话题受到更为广泛的关注。国际供应链的普遍形成,更进一步地促进了企业社会责任的广泛实施。
在这样一个大背景下,公众逐渐认识到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性。一些国家、政府和国际组织,也越来越关注企业的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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