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建筑物
第一节 土方工程
禁忌1.1.1 挖土时不按设计要求或既定措施进行放坡。
后果:开挖过程中或雨季施工时,基坑边坡由于土体自重作用导致塌方,破坏了已清理的基槽,极易造成人身伤害的严重施工安全事故。
原因分析:(1)施工时未对施工人员进行认真地交底,开挖时施工人员未认真查看设计或措施要求。
(2)施工前施工人员未认真查看地质资料,对地质情况不熟悉。
(3)现场开挖测量时未做明显的标记。
(4)施工人员及各级管理人员未从思想上重视。
措施:(1)开挖前负责施工的人员要对开挖措施进行仔细地查阅,弄清开挖措施中的要求,在施工前对具体的施工人员进行认真地交底。
(2)测量人员在对现场进行开挖放线时应严格按图纸设计及措施要求进行,并在现场做出明显的标记。
(3)开挖过程中各级管理人员也应熟悉措施,看到不合措施或设计的开挖现象应及时制止,并能提出正确的要求,使现场按要求进行开挖。
(4)在雨季施工或已有建筑物周围的基础开挖需制定专项措施,对边坡进行加固,同时在基坑周围1.5m范围内不得堆放弃土和其他设备,以免人为造成边坡塌方。
应遵守的标准、规程及其条款:《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建筑工程施工工艺规程(土建篇)》(DBJ l4-032-2004)。
一、建筑地基基础工程
4.1.3.18 使用时间较长的临时性挖方边坡坡度,应根据工程地质和边坡高度,结合当地同类土体坡度值确定,或参考表4.1.3.18的替定放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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