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可燃性气体燃烧与爆炸的一般概念
1.1 概述
物质世界是由各种各样不同性质的物质构成的。这一点是众所周知的。
所有这些物质,在通常情况下,按照它们的燃烧性能来分类,可以分为不燃性物质、难燃性物质和可燃性物质。
一般来讲,所谓不燃性物质,是指在一般条件下不能发生燃烧或传播燃烧的物质,例如,钢材、水泥、砂石等;难燃性物质是指这样的物质,它在点燃源作用下仅在点燃源作用区域内发生燃烧,当点燃源消失后就不能继续发生燃烧,也就是说燃烧不能蔓延下去,例如,某些工程塑料;可燃性物质是指可以被点燃源点燃,在点燃源消失后,仍然能够自行继续燃烧的物质,如煤、木头、甲烷、氢气等。
可燃性物质,还可以按照这些物质的点燃能量划分为两大类:难以点燃的和容易点燃的。火灾危险性低的,也就是不容易点燃的,点燃能量很高的可燃性物质,被称作难以点燃的物质;容易点燃的物质,可以在一个相当微弱的点燃源极短时间的作用下被点燃,并且燃烧能够很快地传播下去。
对于安全使用电气设备来说,使我们非常感兴趣的是可燃性物质中容易点燃的物质,例如可燃性气体和易燃性液体。这些可燃性气体和易燃性液体挥发出来的蒸气(统称为可燃性气体)同空气混合后可以形成一种所谓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如果工业现场中存在这样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并且同时同地又存在足够能量的点燃源(例如,电气开关装置)的话,那么,燃烧与爆炸就可能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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