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引言
以生物质为原料,经过一系列加工可得到生物燃料。在我国,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包括生物燃料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本要求,是保护环境、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措施,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举措,也是开拓新的经济增长领域、促进经济转型、扩大就业的重要选择。同时,可再生能源开发也是高新技术和新兴产业,快速发展的可再生能源已成为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可以有效拉动装备制造等相关产业的发展,对调整产业结构,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扩大就业,推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要求,2010年实现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一番;“十一·五”期末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十·五”期末降低20%左右,目标宏伟,任务艰巨。规划中,专设一节提出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的任务,要求实行优惠的财税、投资政策和强制性市场份额政策,鼓励生产与消费可再生能源,提高其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其中,明确提到要扩大燃料乙醇和生物柴油生产能力。对此,必须采取各种措施加以落实。
“十一·五”期间,我国仍处于工业化和城镇化加速发展阶段,面临的能源和环境形势十分严峻。2006年,全年一次能源生产总量22.1亿吨标准煤,比2005年增长7.3%;原煤23.8亿吨,增长8.0%;原油1.84亿吨,增长1.7%。在国内能源生产连年增产的情况下,仍然赶不上消费的增长。2006年,我国原油消费量为3.2亿吨,比上年增长7.1%。当年进口1.45亿吨,进口车用汽油等石油产品4600万吨,原油及石油产品净进口量大幅攀升,国内生产原油不能满足需求的矛盾十分尖锐。《BP世界能源统计2007》的数据表明,目前我国的能源消费已占世界总量的15.6%,煤炭消耗为世界第一,石油和电力消费仅次于美国,居世界第二,而我国能源的人均占有量、可消耗量少,已探明的原油、天然气储量仅占世界储量的2.4%和1.2%;人均石油资源为世界平均值的17.1%,人均天然气资源为世界平均值的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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