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立朝佐政革新吏治
张九龄30岁入京做官,到63岁病死,在这33年时间里,他经历了“三起三落”的大波折。但他的高风亮节却没有因为这些起落而发生变化,始终熠烁生辉。他的三次大波折是:两次被贬外任,一次辞官归养。张九龄任左拾遗时,与宰相姚崇不协,辞官归养;开元十三年(725)宰相张说从驾东封泰山,礼毕推恩,“往往加阶超人五品,而不及百官”。御史中丞宇文融弹劾其“阿党”(即结党营私),张说罢知政事,张九龄也被牵连外任洪州等地;张九龄任中书令时得罪了武惠妃及李林甫等权贵,又被诬“阿党”,罢知政事,外任荆州。张九龄“三落”的原因,除与姚崇是认识上与工作上的矛盾引出来的之外,其他“两落”,从根本上说,都是由统治阶级内部新旧两大势力的斗争而引发的。
姚崇对“吏事”很精到,是个很能干的人。张九龄认为自己是“谏官”,劝谏宰相也应是分内事。他写信给姚崇,建议宰相要提防好谄行媚这种人,记取“缘情”的历史教训,用人当才。姚崇很快就写了回信,保证把张九龄的建议当成“座右铭”。可是后来,他听说张九龄与前任宰相张说是同姓同祖籍,又很友善,态度就有了变化。原来张说曾经反对姚崇入相,姚崇对此事耿耿于怀,所以,就连张九龄的好心也误解了。在这样的情况下,张九龄就以身体有病为由,告退回家了。
张九龄代表着出身寒素的庶族“新门”,与代表高门士族的李林甫等“旧世胄”之间进行了长期的斗争。这场斗争中,在选人任官问题上斗争得最激烈,张九龄最为用心用力,受到的打击也最大。
在张九龄看来,选官用人不仅关系国家机器运转的效率,甚至关系到这台机器的命运。他说:“国家赖智能以治”,“国家之败,由官邪也”。张九龄担任左拾遗伊始,先上书宰相姚崇提出:“任人当才,为政大体。”接着,又上疏给唐明皇,说明精选官吏,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并指出当时任用官吏的弊病。
开元三年(715)五月,张九龄给唐玄宗上了一本专论吏治的《封事》。他提出吏治上的“技痒求人”,就是遇到机会,就钻营到朝廷中来,“人而不出”、“积资得官”等弊病。还特别提出要选好地方官,建立京官和地方官“内外通理”的制度。这本《封事》是张九龄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写出的,是有针对性的和可行性的,所以多为唐玄宗所采纳。开元四年(716),朝廷召集全部新任县令,唐玄宗到宣政殿亲临现场,问治理县政的对策。
张九龄为什么执着地关注选官用人呢?这同当时官吏队伍的状况有很大关系。唐朝从武则天临朝称制(684)起,中经韦后乱政、太平公主干政,到先天二年(713)李隆基把太平公主赐死在家中止,这29年时间发生了五次宫廷政变。这一期间,朝廷中风行结党营私,任人唯亲,庸碌无能的人,充斥朝廷各个部门。韦后重用坏人,滥授官爵。神龙二年(706)大设编制外的官,从京城各机关到各州新设官吏2000多人,太监中升任七品以上的员外官又将近1000人。安乐、长宁公主两人公然受贿卖官,不管什么人只要行贿30万(铜钱),她们就让唐中宗敕官做,斜封送给中书省,当时人叫“斜封官”。睿宗临朝,宰相窦怀贞、崔浞等人都是睿宗妹妹太平公主所荐。当时有宰相七人,其中五个是太平公主的人。这种歪风,直到开元年间仍有严重的影响。难怪张九龄大声疾呼革新吏治选贤任能了。
张九龄在选官用人上,不仅有很高的见识,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政策,而且不怕诽谤,不畏艰难,还把这些政策运用贯彻到政治实践中去。
第一,反对名器轻授。“名器”是中国古代的政治术语。孔子有言:“惟名与器,不可以假人。”这说的是凡涉及到名号、仪制、等级、官爵,都不可以随便地轻授他人。张九龄针对开元前期“假权于人”的弊病,强调和实行“循名求实”地选拔官员,按照官职,选用符合条件的人,使名副其实。开元后期,针对唐玄宗好大喜功,开边之心不减和奖赏无度的弊病,强调和实行军队将领“皆取良吏”,奖赏要符合规定,对归附的少数民族也是“所设官爵,惟待有功”,没有例外。张九龄在执政时期,极力坚持官以任能,爵以赏功,财物以奖劳绩的原则。
第二,选官重德。张九龄用人最重德行,主张德重于才。他说,凡是轻薄失节的人,应一概加以抑制。他参加吏部的官吏铨选,能秉公选贤,任左补阙时常与右拾遗赵冬曦一起考核选拔干部,所评所选,深得好评。
第三,主张破格用人。张九龄在用人任官方面重德,但也不忽视能。当他发现吏部选官论资排辈,平分官职,便建议改革,并提出改革办法:先报合适人选,放到地方考察,符合条件的再送上朝廷筛选分级,有了官缺就可根据贤能高下加以任用。他担任宰相不久,即上奏皇帝罢用吏部尚书裴光庭设立的循资历任官的政策。张九龄多次反复说明只要是贤能有“声实”的人,都可以越级提升。他还具识才慧眼,以才识才,以才用才,在他从政的三十多年中,先后选拔了大批贤能的人,也破格重用了许多人,如包融人、周子谅、严挺之、陆景融、王维和孟浩然等。
第四,重视守令。张九龄深知地方官接近黎民百姓,贤能与否与民众关系至大。所以,他认为选好“为民做主”的“父母官”是“为政之基”。他提出“重守令”,主张选贤任能担任郡守、县令。唐朝重视京官而轻视地方官的风气由来已久,从唐初开始,朝廷的官有大利可图,只入不出,只上不下。所以,有智能的人,有欲利之心的人,哪能愿意去外郡、外县做官?张九龄为了改变这种状况,对地方官的来源加以考察,看出他们大多来自三个方面:一是在京城做官犯了错误的、受到处分的、政绩很差的;二是依附某一势力留在京城的,后台一倒被赶到地方去的;三是在外武官,年久资深,当上了地方官的。此外,他还看到另外一个问题影响也很大。即唐分州为上、中、下三等,按地位轻重又分京、辅、雄、望若干级。京州为首都所在,辅州以下逐等减级,官员迁转也随级而降,成为贬逐的根据。这一切不能不让人们把眼睛盯在京官上而不愿做地方官。张九龄认为,转变这种“重内轻外”的根本途径就是“立法制之”,提出“凡不历都督、刺史,有高第者不得人为侍郎、列卿;不历县令,有善政者亦不得人为台、郎、给、舍”。又提出:“京官不得十年频在京职;都督、刺史、县令,又不得十年尽任外官。”这样,京官由基层上来,就会吸引那些贤能的人去做亲民的地方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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