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农村的政治与社会环境
1937年7月至1945年8月,日本全面侵华期间,政治上“以华制华”,扶植汉奸,组织傀儡政权,利用其来巩固占领区的统治。在华北沦陷区,从伪临时政府及后来的华北政务委员会,到各省、道、县、区、乡伪政权,日伪自上至下,组织了系统的行政机构,推行其侵略掠夺政策。这就是华北沦陷区农村民众所处的大的政治与社会环境。关于县级以下基层政权,学术界鲜有研究问世,仅有朱德新在《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河南冀东保甲制度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一书中,对河南冀东地区的基层政权有所研究,但其重点放在村级政权,即保甲制度的考察上,但保甲还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政权组织。日军在华北农村的实际控制区域有限,日军扶植和能够利用的农村基层政权主要还是县级政权,加之资料所限,关于农村基层政权,本章将重点放在对县级政权的考察上。
第一节 权力结构与行政组织
一 行政机关的设立
日本为满足其极度膨胀的侵略掠夺欲望,弥补其国小、人少、资源匮乏之缺,侵华期间,政治上“以华制华”,经济上“以战养战”。早在1937年8月12日,日本全面侵华开始才一个多月,日本陆军省即制定《华北政务指导要纲》,提出“领导各项政务”,要“从长远考虑,尽量保存引导地方固有的社会组织与习俗”;“作战后方的政治机关,要由居民自发组成,其机构运营也要靠居民积极参与”。关东军司令部也于8月14日制定《对时局处理要纲》,强调要“解决华北问题”,必须在占领区“树立拥有自主独立性的地方政权”。实际上,就是从表面上看还是由中国人来组织政权,作为其实施侵略掠夺政策的工具,企图以此来消除占领区中国民众的敌对情绪。
……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