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坚持工作重心下移,充分发挥城市社区在低保制度中的基础性平台作用
上海的低保制度从创建以来,就确定了工作重心下移到街道、乡镇和居委会两级基层的工作思路。特别是1996年城区工作会议以后,上海积极推进城区管理体制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将权力下放到街道、乡镇。区县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着力探索街道、乡镇“一口上下”的运作机制,从体制和机制上避免救助的重复和遗漏现象。新机制不仅发挥了城市社区的地域性,综合性、社会性优势,提高了救助工作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而且发挥了基层社区知民、亲民、便民、利民的特点,通过低保制度和新型社会救助活动,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关系,增强了党和政府的凝聚力。
4.经常开展调研活动,高度重视社会救助政策决策的科学化
上海在创建和完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过程中,一直非常重视对城市困难群体的调研活动,把制度的设计与政策的完善建立在科学研究的基础上。比较大型的社会救助调研活动有两次。一次是2001年由市委牵头开展的大型社会救助调研活动,市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全面参与,形成了多个专题调研报告,为社会救助体系的科学决策提供了比较系统的基础性数据。二是2003年,市民政局组织开展的“关于建立具有上海特点的社会救助体系研究”的专题调研。这次调研在深人分析上海社会救助的现状基础上,从五个方面提出了完善上海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的建议和设想:一是强化分类救助,科学设计社会救助政策;二是理顺组织体制,推进一体化管理;三是健全联动机制,提高救助工作效率;四是完善政府投入,为救助工作提供财政保障;五是加快社会救助立法进程,严格依法行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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