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汉学史的分期问题及文献举隅
1.德国汉学的性质及其与欧洲汉学的关系
当代德国汉学家傅海波在“欧洲汉学史简评”一文中就曾经对欧洲汉学传统与汉学的国家模式提出了一系列的质疑,他写道:……中国学研究中,有没有在汉学形成的阶段、在给定的国家里有政治和社会背景的“国家模式”?在何种程度上我们可以说有一个“欧洲的汉学传统”?欧洲学者在确定课题或方法时是不是自由的?是否有时受策划机构、政府或政党的影响?政府和大学设立汉学讲座主席位置的动机是什么?这些问题可以引向深入地理解欧洲汉学的创始和变革。
由于欧洲学术有着希腊哲学、罗马文化以及基督宗教等共同的根源,尽管在各民族间也存在着一定的差异,但由于在大的研究机构中通常有欧洲各国的学者参加,这确实削弱了国家和民族的特点。举例来讲,1912—1921年间柏林洪堡大学的首任汉学教授是荷兰人——在此之前出任莱顿大学汉学系教授的哥罗特,作为著名的民族学家与宗教学家,除了用荷兰语和英语写作外,他的很多汉学著作是直接用德文撰写的。他曾将中国宗教传统总结为“天下大同说”(Universismus),这在德国汉学界引起了极大的反响,以至被认为是德国汉学的“关键词”了。而荷兰莱顿大学早期的汉学席位却是由德国的日本学家、汉学家霍夫曼来主持的。这样的现象,在欧洲汉学史上并非偶然。而所谓的“德国特点”,朗宓榭在为《德国汉学:历史、发展、人物与视角》一书中文版所写的贺词中认为。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