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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言内容摘要
在绵延5000年的中国绘画史上,唐宋是一个巅峰的时期,它所创造的辉煌成就,生动地体认了“艺术家是精神文明建设的工程师”和“美是造型艺术的最高法律”,足以标程百代,为后世所难以企及。然而,这样的结论,乃是基于“天下为公”、“见贤思齐”的价值观而得出的。进入明代隆庆、万历之后,伴随着个性的解放,个人中心取代了“天下为公”,“我用我法”颠覆了“见贤思齐”,对这一段画史的评价,便形成了完全不同的结论。简而言之,便是唐宋的绘画,在功能上强调社会教化,包括直接的“成教化,助人伦”和间接的“粉饰大化,文明天下”,而没有凸出自我的价值;在技法上强调客观的再现,而没有凸出主观的表现——所以,它是“落后”的,而不是“先进”的,只有“工艺”的价值,而没有“艺术”的价值。《宋代绘画研究》十论收录了作者对宋代绘画研究的十篇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