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色彩的认识与感知
一、色彩的基本知识
(一)光与色
光是我们感知色彩的条件之一,它让我们的眼睛能够感知这个世界。光照下的万物其信息通过瞳孔进入视网膜,经过视神经传达到大脑的视觉中枢产生色彩感觉,使之认识到色彩的相貌,所以没有光便没有色彩。对于色彩的认识,它取决:丁-物象表面的特性和我们的视觉感受。
由现代物理学我们知道,可见光是具有一定波长范围内的电磁辐射,如果在380纳米到780纳米的这段范围内的波长,就能引起人的视觉感觉,这段波长被称之为可见光谱,而其他波长则是人眼所看不到的。在17世纪英国的物理学家艾萨克·牛顿用三棱镜将可见光谱分解成色彩光谱,在三棱镜下,可以看到太阳光(主要的标准光源)是由红、橙、黄、绿、蓝、靛、紫七个彩所组成,在色彩学中把这几个色作为标准色当这七种色光等量混合时产生的便是白色(或无色)的光。光的混合所产生的色光明度高于混合前的原有色的明度,色光混合次数越多,明度就越高,这是色光混合的基本原理,它是一种加光混合。舞台灯光、彩色电视、电脑等就是运用的这种加光混合来处理色彩的。
而我们的绘画色彩的角度则是一种色料的混合,它是一种减光混合。它与光混合相反,不是光的强度增加,而是吸光能力的集合,色彩混合次数越多,吸光越强,反射出来的光越弱、纯度和明度越低。即色料调和的种类越多,就越容易显得脏和灰,在绘画中则是运用的色料的混合而产生的丰富多彩的颜色。而设计中的色彩,能更多地体现设计的风格和设计意图、气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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