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者的信念与动机
语言誓约的执行:是否可行的使命?
一 报千的背景
语言誓约最早发起于美国明德暑期学样(Summer Schools of Middlebury College)。按规定,来这所暑期学校学习外语的学生事前必须签约,保证只说、只听、只看、只写所学的目的语,并且接受一旦毁约,则将被开除学籍的处罚(Middlebury)。其目的旨在最大限度地建立一种目的语的自然语境,培养学生在潜意识中用目的语进行表达和思维的习惯(Dulay et al 1982),帮助学生集中精力提高他们的目的语的语言技巧,内化语言的交际结构以及其文化含义。几十年来,语言誓约在明德暑校执行得极为成功,在外语教学领域里口碑极佳。继明德以后,几乎所有美国密集型、全面渗入性的语言学习项目均采用了这一方法,并以语言誓约的存在与否来作为衡量一个语言项目成败的标准之一。
仿照明德模式,目前不少海外(美国以外)的密集性的语言短期项目,都明文规定学生在参加项目的过程中只能说中文。大部分在中国的留学项目甚至将签写语言誓约列为一项纪律,学生在到达海外项目时立即签名,随即执行,并贯彻始终。语言誓约的理念当然就是留学本身的目的——即如众所周知,全面渗入法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外语语言能力。
但实际情况又如何呢?作为项目的策划者,在制定语言誓约时可谓用心良苦,但其受益者未必一定或者愿意遵守这个誓约。事实是,违反语言誓约的事屡见不鲜。在过去的几年中,我们曾非正式地去过几个暑期项目,可谓明察暗访,发现无论在教室还是宿舍,餐厅还是运动场,都有学生在说英文。违约好像是个公开的秘密,对一些标榜“只说中文”的项目来说,这是一种尴尬的现象。教师对此或者只是听而不闻,或者不断地提醒学生“说中文,说中文”,但效果不大,有时过度地强调反而造成学生的反感和学习效果的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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