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锡彤和张广达两位先生20世纪80年代初讨论俄国东方学家巴托尔德的蒙古史研究以及他的《迄至蒙古入侵时期的突厥斯坦》时说:“与我国元史学家及蒙古史学家觉察今后有借重‘西域人书、泰西人书’之必要同时,东西各国的东方学家也都日益深刻地认识到:要想更加全面地占有与蒙古史有关的资料,中国史籍依然是一方必须精心巡游的胜地。”张先生使用“中国史籍”一词是经过深思熟虑的,“中国史籍”可以涵盖中国境内的汉文和非汉文史籍,但是在这里,张先生所说的“中国史籍”首先应该是指与蒙古史有关的汉文史籍。因为在数量上汉文史籍汗牛充栋,占据了中国史籍中的绝大部分比重。前辈学者在汉文史料方面“深入挖掘,爬罗梳剔,”成果丰富,厥功匪细。但是,汉文史料仍然有广阔的发掘空间,我们在美国国会图书馆发现《宣云约法》这样珍贵的汉文文献再一次证明了这个问题。
《宣云约法》是产生于明代“中国”边缘,也就是汉地和蒙古边界地带的文本。吴允中提出并禁约的问题对于我们了解晚明大同和宣府边镇社会提供了绝好的材料。明代200余年是北方游牧政权与农耕民族政权的最后一次对峙,长城沿线是明朝和蒙古互动和交流的最前沿,长城沿线的边镇社会也是有待研究的非常独特的区域。《宣云约法》提出的人群或利益集团有宗室和宗民、买办、行户、武官、文职、生员、军士、军官、驿军、流棍、罪人等各色人群,构成斑驳复杂的社会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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