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西方媒体集团的兴起及媒介产业新秩序
在西方国家,传媒业既是文化产业,也是信息产业。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将文化产业(Culture Industry)定义为:按照工业标准生产、再生产、储存以及分配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一系列活动。1997年,美国北美行业分类系统给出了信息产业的最新定义:特指将信息转变为商品的行业。它包括三种类型:(1)生产和分发信息及文化产品的行业;(2)提供传递或分发这些产品以及数据或通信方法的行业;(3)处理数据的行业。又分四个行业:出版业、电影和录音业、广播电视和通信行业、信息服务和数据处理服务行业。在信息产业中,传媒业是最活跃的核心产业之一,在文化产业中,传媒业确立了主导地位。本部分讨论的内容是作为产业,西方媒介的发展变迁历史及巨型传媒集团的兴起。
一、1945年以前的西方媒介产业状况
产业是指生产具有相同性质产品的单位所组成的生产群体,或是具有同类社会经济职能的经济单位所组成的群体。产业是一个动态的生产群体或经济群体,即产业群体。在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不同阶段上,产业群体的组成和结构不尽相同,各类产业部门在产业群体中所占的比例也在发生变化。有些产业部门,随着社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广泛应用,在产业群体中所占的比重将会降低,甚至消亡;有些产业部门,由于社会分工的深化,将会产生、发展和壮大起来。西方的媒介产业发端于出版业和报业,在出版业和报业的萌芽时期,已经初步具有了产业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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