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覆水难收”的两个版本
朱买臣:吴人,曾为汉武帝的文学侍从之臣,任中大夫、会稽郡守、丞相长史等职。后因与御史大夫张汤争斗,为武帝所诛。
很多年前,我听过“覆水难收”的故事。说的是西汉时一个叫朱买臣的伐木工,打小热爱学习,一直将考上名牌大学作为自己的人生理想。虽然考到四十岁也没被录取,但他并不灰心,仍然刻苦攻读,甚至在伐木的时候也不忘背书。
然而他的妻子崔氏,却是个虚荣自私的女人,热衷享乐,看不起贫寒的朱买臣,认为他老死也不能发迹。为了过上挥金如土的幸福生活,崔氏逼朱买臣离了婚,另选高枝了。
考试的失败、妻子的离去、生活的重压、饥饿的折磨……种利,不幸一起降临到朱买臣的身上,但朱买臣并没有向命运低头,他以惊人的毅力学习和生活,他说,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我要紧紧扼住命运的咽喉……(对不起,想起小学时的作文,一时情难自抑,写跑题了。)
总之,经过一番奋斗,朱买臣功成名就,做了他的家乡——会稽郡的市长。
朱买臣荣归故里,乡亲们自发地列队欢迎,他从前的街坊邻居更是竖起了大拇指,真诚地说:“这老朱头儿,真有出息!”
朱买臣的前妻也来看热闹,当她认出新来的市长就是和自己同床共枕几十年的伐未工人时,呆住了。她急急忙忙化了妆,打扮成崔大美人,死皮赖脸要和朱大人复婚。朱买臣二话没说,只打了一脸盆水,将水泼在地上,然后对崔大美人说,你要是能将泼出去的水都收回到脸盆里,我就和你复婚。
崔大美人试了一下,发现泼出去的水还真收不回来,于是又惭愧又后悔,不久就自杀了。
这就是“覆水难收”的典故。
但这只是其中一个版本。戏曲和故事在民间的影响力往往要比真实的历史大得多。那么史籍版本的“覆水难收”是什么样子?
史籍上根本就没有“覆水难收”,里面只有朱买臣和崔氏。而他们之间的事跟故事里的事有很大的不同。
朱买臣是西汉会稽郡人,家境不好,不过他喜欢念书倒是真的。汉代不流行考大学,流行保送。你研究某一人文学科有成就有影响,或者你做好人好事做出名了,郡里就会保送你念大学,这叫察举制。
当然,到首都后你还得面对考试,只有合格后才能留在长安做官。
朱买臣主修的是《春秋》和《楚辞》,比照他后来的经历,他在这两门学科上应该还是有一定造诣的。但他肯定没路子,所以保送的名额二十年也轮不到他头上。
朱买臣属于赤贫阶层,是赤贫,不是贫农。因为他没有地,也不种地,更不会什么手艺,他只知道念书。在农村,像朱买臣这样的不多。乡亲们眼中的第一等本事是种地,你得能养活自己。朱买臣不愿意从事体力劳动,这无疑算懒惰,生计无着还念书,这等于是不干正事,又懒又不干正事,这样的人不就是游手好闲的“二流子”么?所以,村里人都瞧不起朱买臣,这一点是肯定的。
朱买臣过着吃了上顿没下顿的生活,实在饿急了,就去山上伐点木头,当柴卖。每当这个时候,他的妻子崔氏总是跟他一起上山,采点野菜、山货什么的。天色晚了,夫妻二人便一前一后地回家。
他俩离婚的时候,买臣兄四十多岁了。照这个年纪算,俩人的婚姻应该维持了很长一段时间。但后来,崔氏是越来越受不了朱买臣了。
不光是因为生计艰难,崔氏还忍受不了朱买臣的一大嗜好:买臣兄每次担柴回家,都要大声背书。“a、b、c、d、m、f、n、l……”念得十分起劲儿,弄得道边的人们都要驻足流连,像看马戏一样地看这夫妻俩儿。
崔氏劝朱买臣好多回:你脸咋那么大哪,你回家念不行,非得在道上念?那么多人都看着哪,多丢人!
崔氏不劝则已,苦劝之下,朱买臣更显兴奋,念书的声音更大了,招来的人更多了。
我也不太理解朱买臣这一举动,他想干什么?也许他被人轻贱得太久了,想以这种方式引起别人的注意?也许这是他自傲的一种表现?他有学问,可无人欣赏,于是他当路吟诗,就如同大款当街撒钱一样,是想表示一下自己的优越感?
不管怎么样,这是他俩离婚的导火索。
崔氏开门见山地和买臣兄说:“我跟你丢不起这人,咱俩离了吧。”
朱买臣这时说了句软话:“媳妇儿,你听我的,我这辈子五十岁才发迹。现在我都四十三了,你跟我受了这么多年苦,再忍几年吧,等我发达了让你住大房子,开好车,还天天吃肉,行么?”
如果不说这些,凭着他们多年的夫妻感情,说不定崔氏会留下……可买臣兄偏偏放了颗“大卫星”,吹跑了村里所有的牛,也吹跑了崔氏对他的最后一点留恋之心。
崔氏的离去表面上对朱买臣没什么影响,他照常上山砍柴,照常当着很多人的面不害臊地大声读诗,就这样又过了几年。
这几年里,朱买臣和前妻曾经见过一面。崔氏和她后来的丈夫去给家人扫墓,结果碰到了朱买臣。史书上写,崔氏见朱买臣又冷又饿,实在可怜,便叫他一起吃了顿饭,而朱买臣还真吃了。
那他们是在哪儿碰到的?是在路上偶遇,还是买臣兄那段时间混得太惨,跑到墓地去偷吃人家祭拜死人的祭品?
一个男人最失意的时候,碰到日子过得还算红火的前妻,这本身就是最伤自尊的事。何况他还很饿,饿到必须要吃前妻给的东西,唉,一声叹息啊。
后来,买臣兄上城里去混了。他谋到一个差事。
郡里每年都要派人去长安送报表,向中央报告全郡粮食生产、赋税征收等方面的情况。那时出趟远门是件很危险的事,离家千里,常以生死计。吃的、穿的都得自备,光行李就装了一大车,这就需要一个打杂的人。朱买臣应征的就是这份工作。跟郡里的官员进京,给人家赶车、搬行李,打洗脚水。郡里供他吃喝,但不给工资。
就是这次长安之行,彻底改变了朱买臣的一生。他说过,自己要到五十岁才能发迹。五十岁时,他真的发了。他发迹的原因,除了有老乡推荐外,还有自己在《春秋》和《楚辞》方面的功夫。
后来,汉武帝让他回乡做郡守,任命时还不忘幽他一默,说:“富贵不还乡,就像穿好衣服走夜路,没人看得见。这回你到会稽郡去做一把手,是不是也得好好显摆一下?”
其实完全用不着朱买臣显摆,底下人早就帮他安排好了。早在几天前,会稽郡就发动市民大搞环境卫生运动,将会稽城收拾得漂漂亮亮干干净净,为迎接新太守到来做准备。买臣兄到任当天,各县正副职天不亮就赶到城郊迎候,几百辆豪华车排成一条长龙,一时锣鼓喧天、鞭炮齐鸣,场面那叫一个壮观。
朱买臣的前妻崔氏就夹杂在欢迎郡守的队伍之中。她和丈夫及众多百姓们一起,刚刚为新郡守扫完街道,但上面有令,干完活也不能走,得就地冒充拉拉队,壮大声势。
一个细节很有意思,朱买臣坐在车里,望着欢迎的人群,居然一眼就看到了前妻崔氏。是他眼尖么,还是在刻意地寻找?
和戏曲故事里不一样的是,崔氏并没有主动跳出来求买臣兄马前泼水。相反,是朱买臣自己跳下车,主动握住前妻和前妻丈夫的手,热情地嘘寒问暖,还要求相关官员,一定要把这对夫妻带上车,接他们到太守府里去住。
朱买臣有没有向人介绍崔氏的身份:“这是我前妻,当年嫌我穷,没出息,不跟我过了……”
不知道。事实上,他介不介绍都不要紧,郡守关注的人,谁敢怠慢。下边官员回去后能把你祖宗三代的历史都刨出来。因此,崔氏不长眼睛抛弃郡守的事肯定是传开了。
买臣兄将前妻夫妇俩接到府里,好吃好喝款待了一个月,一个月后,崔氏自杀了,事情结束了。
历史粗细条的描写,无法勾勒出崔氏自杀的真相,也无法还原朱买臣和崔氏丰富的内心活动,还是那句话,我们只能猜。
朱买臣将前妻夫妇俩接进府里,他的目的究竟是什么?是为报笞崔氏?尽管后来离婚,但做了多年夫妻,多少还是有感情的,何况在自己最困难的时候,人家毕竟给过自己饭吃,这份恩情,得好好补偿。
如果是这样,朱买臣犯不着将崔氏夫妻俩接到家里去吧?他可以给崔氏安排个好工作,可以给他们两口子钱,甚至可以提拔崔氏的现任丈夫当个官。何必将人家两口子弄到家里去,这多尴尬,多别扭?
那他是为了报复?为的是天天骂崔氏?
朱买臣会直接迫害崔氏么?不会的,那样买臣兄会找不到报复的快感,而他恰恰是一个十分讲求报复快感的人。
有一件事很能体现朱买臣的性格。
朱买臣到长安后也不是一帆风顺。他走老乡、天子幸臣严助的门路,终于得到皇帝垂青,成了皇帝身边的智囊。但不久他就被免官了,留在京里等候任用。朱买臣没有什么积蓄,工资也停发了,没办法,只好到会稽郡驻长安办事处混口吃喝。
因为他做过官,办事处对他还是讲情面的,不撵他。可是他天天去,自然招人烦,时间长了就没人搭理他了。也就是说,对他相当冷漠,把他当透明的。
在朱买臣被任命为会稽郡守的当天,他又去了办事处。怀揣大印,身着旧衣,就跟什么也没发生过一样。
办事处的领导正在大吃大喝,看到朱买臣进来,瞥了他一眼,如同看一条狗,不受影响继续腐败,。
朱买臣面不改色地走到后院,和办事处的小喽哕一起吃盒饭。
吃着吃着,朱买臣故意将怀里大印的飘带露了出来。喽哕们素来不把朱买臣当回事,还问:“老朱,你身上揣的这是什么玩意儿?”随手抓着飘带一捋,然后就看见了会稽郡守的大印。可以想见这位老兄当时骇异的表情,他说话时一定结巴了:“老朱……你身上……怎么会有这颗印……”
朱买臣很不屑地说:“这个啊,没什么,陛下让我到会稽郡当郡守,当官不得有印么,要不谁知真假。”
小喽啰连滚带爬地跑去前院找领导:“处长,朱买臣当咱们都一把手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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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月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