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民大起义在酝酿着
九世纪后半期,中国发生了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黄巢起义。
那时候,正当唐朝末年,农民的生活悲惨极了。唐朝皇帝就是全国最大的地主。京城长安和东都洛阳所在的陕西、河南一带,遍布着皇家的园苑、稻地、麦田、果园、竹园、菜园、桑园、麻田、药圃、山林、池沼、牧场和猎场,全国其他地区也有许多皇家庄田。贵族、官僚、武将、太监也纷纷强占田地,他们往往一家就拥有十几处甚至几十处田庄,这些田庄小的有几十亩或几百亩,多的成千上万亩。有个叫韦宙的官僚,只江陵(今湖北江陵)一处的田庄就存有谷子七千堆,连皇帝听到都羡慕地称他为“足谷翁”。此外,寺院也占有很多土地。据估计,全国至少有几千万亩良田属于寺院。至于占有几十亩、几百亩土地的普通地主,那就更多了。长安附近的二十四个县,一半以上的土地落到了贵族、官僚和地主的手里。
那时候土地收成有限,佃户们一年辛苦到头,普通年景一亩地才能打一石多谷子,好一点的地也不过能打二石多。就这么点粮食,地主最少要拿走一半。此外,佃户还要向地主缴纳油、丝、麻、草料,甚至运粮的“脚钱”,要无偿地为地主舂谷、修建房屋、运送粮食,替他们应官差。有时佃户自己也得向官府纳税和应差役。至于地主的雇工,生活比佃户更加凄惨。
那些勉强留下一小块土地的自耕农,情况也不比佃户和雇农好多少。唐朝后期,封建国家的赋役剥削十分沉重。根据法令规定,贵族、官僚、地主一般可以免去租税和差役,即使不能免去,他们也有种种方法减轻和逃避,或者就干脆仗势不纳税、不服役,沉重的赋役负担大部分落到了自耕农民的头上。唐朝后期的正税叫作“两税”,数目已经不少,可是官府还常常随便增加税额。最使人民痛苦的是,“两税”原来规定征钱,而农民手中只有粟帛。唐后期钱币流通量少,形成“钱重物轻”的现象,粟帛的价格逐渐下跌,用粟帛折钱缴税,常常要比初定税时多交一倍到三四倍的东西。正税之外,杂税名目繁多,层出不穷。而且,唐朝政府又常常不到缴税的时候就去向农民催讨税物,农民只好忍痛把没有织完的布帛和仅剩的一点口粮拿去完税。
根据唐朝政府的规定,农民原来负担的徭役,已经折成税款,并入“两税”之内,不需要再服徭役了。可是,官府却不照规定办理,依旧大量征发农民从事各种劳役,像修建官舍、城墙,运送官物等,不但不给报酬,农民还得自带口粮、工具。征发差役的时候又往往是在农忙季节,这就使得贫苦农民的负担更重了。
在这样沉重的剥削下,农民只得过着“二月卖新丝,五月粜新谷,医得眼前疮,剜却心头肉”的朝不保夕的痛苦生活。
连年不断的水灾、旱灾、蝗灾,田地经常歉收,可是官府和地主还是照旧收租收税。有些田地颗粒无收,官府就把这些田地应缴的税额摊派到那些还有点收成的田地上去。唐朝地方官考核政绩的主要依据是看管辖地区内人口赋税的增减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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