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1992年春邓小平南方讲话和10月中国共产党十四大为标志,中国进入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时期。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中国经济保持了较高的增长速度,进入了历史上最好的一个发展时期。在经济发展和市场化的共同推动下,城市化进程也迈入了全面发展的阶段。市场机制对城市化过程的动力作用逐渐发挥出来,各地开始越来越多地运用市场手段推进城镇发展。城镇作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其地位和作用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旨在推动城市化发展的指导性文件。1998年中共十五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小城镇、大战略”,第一次赋予小城镇建设以重要的战略地位。2000年出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小城镇健康发展的通知》,制定和完善了促进小城镇健康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2001年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中,城市化战略被首次作为国家的重点发展战略之一,提出要不失时机地实施城市化战略。此后,又提出了一系列推进城市化的方针政策和指导性文件,把城市化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之一。中共十六大进而提出“全面繁荣农村经济,加快城镇化进程”,确立了“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走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的方针。2006年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中,国家又进一步强调了“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的战略思想,提出“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按照循序渐进、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合理布局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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