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存在的意义在于“创造利润,变革社会,以纳税和雇用的形式为社会作出贡献”。因此,问题的答案自然是“应该纳税”。有些经营者似乎认为将多余的税金用于公司的经费支出更加合算,但实际上经费并非是消减税金省出来的。企业在活动中花费必要的经费进行投资,获得利润之后依法纳税,这才是真正的经营之道。纳税并不是多余的负担,在这方面打马虎眼,最终不过是自欺欺人罢了。
企业的运营原本就得益于社会和个人的资助,因此在获利后拿出部分利润回馈社会当然是企业应尽的一大义务。实际上我还没听说过有哪个公司没纳过税还可以存续至今、发展壮大的。究其原因,不光由于日本是“法治国家”,纳税是公民的法定义务,而且从现实来看,银行或政府的相关金融部门也不会向未曾纳税的企业提供资金方面的融资援助。
在觉得“纳税行为愚不可及”的人群当中,有些人可能认为:“税金根本没有造福百姓、用之于民,而是进了政客和贪官污吏的腰包。”
日本有一种奇怪的现象:人们一旦付完钱(包括纳税)后,从不检查钱被花到哪里去了。要是大家都能更严格地监督税金的使用流向,对于税收的社会作用有更深刻的亲身体会,想必纳税时会更加心甘情愿。
欧美国家很久以前就实行了“人民代表制度”,设有独立于行政部门的监督机构,拥有与行政部门平等的公共权限。日本在这一方面起步较晚,不过最近随着信息公开制度的日渐完备,由税理师、律师参与制定的“市民代表”制度在各地纷纷展开,使税金的使用渠道得到了有效的监督。另外,政府也采取了在会计监察院安插民间人士等措施,对相关部门的组织功能做了重新调整。
相信人们自愿纳税的一天指日可待,也希望每个企业都能怀着相同的信念依法缴纳税金。
“直接金融”的增加对经营基础薄弱的中小型企业来说不失为一件喜事,但同时对于投资对象的升值潜力也是一次严峻的考验。与风险资本家和内部投资人打交道的方法与银行大不相同。他们投资企业的目的是希望发行股票获得资本收益,并通过扶植企业以实现产业的振兴。这些人通常会将目光锁定在具有升值潜力的中小企业上,并能及时判断商务方案的可行性和经营者的执行能力,从而瞅准时机进行投资。因此,作为接受投资的一方,不仅要有深具发展潜力的商务方案,而且经营者有没有允诺投资者高回报的魄力与能力也同样非常重要。这种情况下,靠的不是与银行打交道惯用的信誉战略,大多都是“一招制胜”。
虽说如此,进行公司宣传时还是要避免不切实际的自吹自擂,“诚实”原则最重要。在这方面,我本人就有过惨痛的失败经验:我曾经投资过一家风险企业,这家企业的展示宣传做得无可挑剔,然而实际注人资金后,经营者遇到困难,出现了借款不还、逃避责任的现象,暴露了个人的能力不足。以至于现在每当我看到无懈可击的公司宣传案时,都会慎重地核查一番。
……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