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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 :
著       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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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S  B  N:
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中国法律发达史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62035480
  • 作      者:
    杨鸿烈著
  • 出 版 社 :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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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民国时代中国法律史学术领域的最重要著作之一,是近六十年间中国大学法科的重要教学参考书之一。自二十多年前开始,法学院的老师们给法科研究生特别是其中急欲了解五千年中国法制发展梗概的人建议的书单中,一般都会包括《中国法律发达史》。这是一本我们至今仍不能忽视的重要学术著作。
    这本书是杨鸿烈先生的学术代表作之一。杨鸿烈先生是民国时代的法律史学大家。关于先生的生平,我们在校勘杨先生的《中国法律思想史》一书时,曾经做过一些考察;刘广安教授在校勘杨先生的另一本著作《中国法律在东亚诸国之影响》一书时也做过一些考察。为了帮助阅读《中国法律发达史》一书的读者们大致了解先生,我们有必要再粗略回顾一下杨先生的身世背景、成长经历;进而讨论一下杨先生在中国法制史学术上的地位和贡献,尤其是《中国法律发达史》一书的学术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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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春秋以后又二百五十七年——从前二三八、九年起到二一三四年止——称为战国时代。刘向《战国策》序所说:“其事继春秋以后,讫楚汉之起,二百四十五年间之事。”和此稍有不同,但这时代的形势和以前的局面有很大的不同,即春秋时代号称为大国的晋分为韩赵魏,越国被楚国灭掉,而直隶北边的燕渐渐地强起来,于是齐燕韩赵魏秦楚并列为七个大国。这两百多年里,社会组织有两项最显著的剧烈变迁,即——
    一、贵族阶级的消灭
    从学问上说,春秋以前的学问都有官守,非有相当资格的人是没法研究的,所以智识界即属于少数的阀阅。到了《春秋》前后,故国灭亡者踵接,其君其卿大夫皆变为平民,加以各国内乱的结果,要人或亡命他国,或在本国失其爵氏,也都变成平民。于是平民里智识分子日多,就可和贵族相敌。况且孔子、墨子都以私人讲学,弟子后学遍满天下,百家趋风而起的很多。于是学问的重心,从学府移于民间。这样,平民的势力自然跟着才智的进步而益趋强大巩固了。
    再从政治上说,各国并立,就以人才的多少来竞争强弱,如魏国以失商鞅就见弱于秦,于是卑礼厚币以招贤者;燕国筑黄金台以罗致乐毅、剧辛之徒;齐国则稷下先生比列卿者以百数;至如四公子门下,鸡鸣狗盗、监门卖浆,一般下流社会的人都蒙敬礼而获其用。当时诸国中虽仍保有贵族的余蜕,如齐国的田氏,楚国的昭屈景,魏、赵的信陵、平原等,然皆纾尊降贵,不敢以宠位骄人,所以政治活动的区域,卒全为平民阶级所占领。这样说来,战国贵贱无一定之度,所以在荣显方面,虽布衣之贱不难骤跻于卿相;而在耻辱方面,则刑罚之所施,实无区乎贵贱。到了那个崛起于西方,循周民族的故迹而渐渐东迁,至逐去犬戎而占有陕西,成为大国以至“灭六国,一海内”的秦民族,就根本没有“世卿”这种制度,所以李斯《谏逐客书》所列举的商鞅、张仪、范睢以下都是“客卿”,而秦国之所以致强,也是在重用“客卿”一事。这样,秦国历史上就无阶级,一切刑制也就日趋平等、严厉,有打破周民族的宗法社会而直入军国民社会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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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总序
杨鸿烈先生与《中国法律发达史》
凡例
第一章 导言
胚胎时期
第二章 上古
第三章 周
第四章 春秋
第五章 战国至秦

成长时期
第六章 西汉
第七章 新莽
第八章 东汉
第九章 魏(附蜀吴)
第十章 晋(附后赵等五胡)
第十一章 后魏
第十二章 北齐
第十三章 后周
第十四章 南朝宋
第十五章 南齐
第十六章 梁
第十七章 陈
第十八章 隋
第十九章 唐
第二十章 五代
第二十一章 宋
第二十二章 辽
第二十三章 金
第二十四章 元
第二十五章 明

欧美法系侵入时期
第二十六章 清
第二十七章 民国时代
附录
民国刑法与两次修正案篇目袁
中国历代法律篇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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